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马关县:痕迹管理压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9-20 11:2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力求全面记录、反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实现工作规范化,提高执行力,促进马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日,马关县制定出台了《马关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痕迹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痕迹管理。

《办法》规定,按照组织分工,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对所在单位和分管(联系)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管理责任。

《办法》明确,痕迹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即本单位为每名领导干部建立一个档案盒,对应纳入每月工作回顾、会议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工作落实情况记录、谈话记录和讲授廉政党课记录等痕迹资料。

《办法》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对班子成员痕迹档案进行检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班子成员痕迹管理资料,由县委督查室抽调2人专门负责,每月初对上月痕迹档案进行检查和督促完善,形成督查反馈材料进行通报;县委每季度召开四班联席会议(会议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初召开)进行通报。其他班子成员履职痕迹管理,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每季度进行检查一次,督促完善痕迹资料管理,并形成督查反馈材料进行通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