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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九步工作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履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9-24 11:30

今年以来,西畴县“九步工作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履责”,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并为每个班子成员建立“履责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全过程记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做到责任清晰、任务具体、时限明确、工作有据,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班子成员。

第一步,研究任务。学习研究年初党委工作部署、纪委工作报告、相关领导讲话,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出2016年26项具体任务,确保内容不遗漏、责任不落空。

第二步,开列清单。细化责任内容,提高责任履行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分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分别开列县委常委班子集体责任19项,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9项,县纪委监察局集体监督责任24项;开列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个人责任19人269项。

第三步,划清责任。明确县委常委班子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领导责任,县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政府领导班子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领导责任;县委常委对挂钩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划清责任关系后,分别制定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集体责任书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书。

第四步,约定责任。今年3月,县四套班子成员分别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书共同签字背书,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长与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副县长分别与分管联系乡(镇)和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书,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约定到各位班子成员。

第五步,制定季度清单。依据责任书内容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梳理出每季度派单内容列出任务清单,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共性清单是县委班子、县政府班子成员都要完成的,个性清单是结合县委班子、县政府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分管部门、重点工作列出的。截止目前,共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清单3次19份。

第六步,派单和报告。截止目前,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审定任务清单,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派单3次19人49项。班子成员报告责任履行情况2次19人,县纪委书记在专题会上综合报告班子成员履责情况2次。

第七步,检查督促。采取检查、抽查、提醒、约谈等方式开展履责落实检查,对上季度的履责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看履责记录、专题会议记录,到对应部门检查开展工作情况,对未开展的,第一次谈话提醒,第二次向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报告。截止目前,县纪委对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派单履责情况进行检查4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抽查2次;县纪委进行提醒谈话31人次,县委书记对履责不到位的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第八步,履责评价。采取检查反馈、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履责情况评价,评价情况作为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步,归档管理。共为19名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履责档案,根据派单内容,各班子成员把每季度工作开展的文件、图片资料、相关记录复印件、讲话、调研等资料存入档案盒。为规范履责档案归档工作,明确履责档案主要保存“责任约定、责任履行、履责报告、检查督促、履责评价”5大类10个方面的资料。(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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