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从严治党必然会成为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西畴县干部群众对十八届六中全会有“四盼”。
一盼完善体制机制。当前,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只是业务上的领导,人、财、物的领导都是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乡镇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乡镇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因此,期盼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纪委管理,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信任,争取同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断创新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员兼职的问题,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减少乡镇纪检干部在思想上的一些顾虑。
二盼加强乡村两级纪检监察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当前乡(镇)纪委设纪委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纪检员一名,除纪委书记外,其他都是兼职,纪委委员基本都是乡镇站所的人员兼任,力量配置上相对较薄弱;村级纪委(纪检员)只从组织层面选配了村纪委书记、村纪检员,但都没有待遇,基本有名无实,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没有更多精力搞纪检工作。因此,期盼配齐配强乡村纪检监察力量,乡镇纪委副书记按照副科级配备,给予乡(镇)兼职纪委委员和村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一定工作补贴,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事热情。
三盼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基层实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也极大地赢得了党心民心,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党的形象。新制定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希望进一步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完善农村党组织监督体系,发挥农村党员监督作用,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履职、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担负党内监督义务和履行党内监督权力提供行为准则和科学规范。同时,要发挥人民民主对于从严治党的推动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对从严治党的监督作用,通过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诉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盼执行制度“不打折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摆设。期待严格执行新制定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执行制度要在党内一视同仁,不能设“特权”,开“后门”,在执行的过程中,党内领导干部应自觉带头践行,以此凸显制度的公信力,从而激发行动力。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就要力求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内监督的执行,真正让禁令生威,铁纪发力。(郑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