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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211”模式规范乡(镇)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1-03 08:31

今年以来,西畴县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关于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帐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行“211”模式规范乡(镇)各类民生资金监督管理,确保监督管理效果。

建立乡(镇)站所、纪委两级台账:乡(镇)中心、站所和乡(镇)纪委两级分别按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四个类别建立资金监督台帐。监督台帐主要包括“三表一册一程序一报告”,即:资金管理使用登记表、资金自检自查情况登记表、各类资金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资金兑现花名册、资金审批使用程序、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实行“每季度一检查”。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的乡(镇)中心、站所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乡(镇)纪委备查。乡(镇)纪委每季度选择一至两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方式、存在问题、整改和人员处理情况等书面报县纪委。

实行“每半年一报告”。县纪委每季度对乡(镇)纪委落实资金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州纪委。

自推行乡(镇)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账以来,各乡(镇)共建立资金监督台账监督资金111项,县、乡两级开展专项检查28次,发现和整改问题58个。        (张彩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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