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会场
12月19日,砚山县在县公安局多功能报告厅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
杨萍要求,一是砚山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建方方面面。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双重职责,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机关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州委第二考核组组长、州纪委副书记杨萍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同时对开展民主测评作了详细说明。砚山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凌主持会议并就砚山县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作汇报。
会上,砚山县县委班子成员、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作述责述廉,与会人员为述责述廉人员现场打分。结束后,州委检查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对砚山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杨萍强调,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讲政治、守规矩,把做好检查考核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各被考核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考核组完成好检查考核工作。三是要围绕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保证检查考核的结果真实可靠。四是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直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认真抓好整改,并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
县四班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常委,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相关领导,部分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干部和一般干部群众代表共1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