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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6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1-04 04:28

近日,砚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县委小礼堂举行2016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

学习现场

 

本次集中学习是在全县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理论学习研讨会。

会议组织观看了《警钟——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西式民主怎么了》等警示片,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换届纪律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搞好换届。二要落实铁的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突出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统战部门等单位的合力责任“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的落实。三要从严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脑入心。要认真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要求,统筹谋划、协同配合、精心组织、有条不紊、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17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要求,一是创新形式,增强效果。不断改进学习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二是丰富内容,明确主题。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质和重点,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和推动发展的忠诚实践者。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完善学习组织制度、学习计划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学习管理制度等,使理论学习具体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强化学习制度约束,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四是总结成果,强化运用。加大对全县经验性、亮点特色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上报,同时运用简报、媒体报道和纪要等形式,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主动学、深入学,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

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和非党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书记,乡(镇)长,新民农场负责人,县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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