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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落细落小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立骨塑形”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0-09 10:41

砚山县纪委监委为避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花架子”“空壳子”,从细处指引,从小里规范,逐步立起监督框架,塑起监督常态,让村级监督有“骨”亦有“形”。

规范指引,勾勒框架。该县制定《砚山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9项工作职责、4个监督程序和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金等8个监督重点,使监督职责更加清晰化、监督内容更加具体化、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化。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权利义务,以及村务分析、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考核管理、责任追究等日常管理制度一并作出相应规定,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提供遵循。

梳理清单,健全内容。该县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自上而下梳理出村级重大事项、村级日常性事务、村级便民服务和村级公开等66项“小微权力”。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对标监督、靶向监督,确保将村级“小微权力”每项权力、每个环节管控到位、监督到位,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基层组织权力监督从“有形全覆盖”迈向“有效全覆盖”。

建立台账,形成常态。县纪委监委从重点领域监督、村组干部作风监督等10个方面,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清单,明确每项监督内容的具体监督方式,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立足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如实登记,逐一跟踪问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清零,风险隐患及时消除,群众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截至目前,该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652次,发现问题65个,已全部立行立改。每季度,各乡(镇)纪委对辖区内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和村务监督委会人员廉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共开展检查30次,发现问题2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固定动作,增强活力。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村务公开报备、涉农资金备案、村级走访“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进行入户走访和召开村务情况分析会议1次,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1次,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村务监督情况1次。同时,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发挥民情政策“宣传员”、民意诉求“调解员”、民权民利“护航员”作用,增强监督活力,全力打通县、乡、村三级监督“中梗阻”。(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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