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8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认领问题推进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起草《中共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于9月29日,严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中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推动整改见底见效。截至目前党组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制度6项,通过堵漏洞、补短板,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既立足当前解决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将整改融入林草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执法、产业发展等日常业务和队伍建设全过程。通过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作风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是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带头攻坚,并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各自分管责任。整改期间,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推动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分析研究反馈的问题,并牵头起草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修改完善,确保每条措施精准可行、责任到人。三是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上,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意见、认真整改。四是坚持跟踪问效。坚决把督促检查贯穿整改全过程,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对整改不力的及时提出批评。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差距较大”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巡视、审计、环保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11月7日、14日,局党组两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整改政治自觉。2025年8月巡察反馈后,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局党组书记牵头督办,每月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汇报,督促抓实整改。同时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挂账销号管理。
2.持续用力防止巡察反馈问题“改了又犯”。 2025年10月23日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并下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须党组会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金额标准及程序。2026年2月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同月组织学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法规,规范相关工作。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组扩大会,分批次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传达学习全国及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9月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规定,起草印发《单位公文管理制度》并传达。从2025年8月以来,常态化开展发文评估,重发率明显下降至3%,解决文风不实的问题。
3.全面完成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件件落实。2025年10月完成了多笔挂账的清查,查清挂账原因并形成明细表。2025年12月,完成了合作社结余资金的清算和清零。2026年4月督促完成临时占用林地的恢复和验收。
(二)关于“践行‘两山’理念不够坚定有力,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还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规范林木采伐监管。组建了核查小组,对2023年至2025年办理的限额采伐许可逐一核查,结果均符合规范,未发现超范围采伐行为。今后将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强化常态化监管。
2.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案件查办质效。对2022年至2024年5月未结案件,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内办结。2025年9月17日和11月14日,组织两次执法培训,重点围绕行政处罚程序、结案标准及植被恢复要求,提升查处效率与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提升了林草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对2022年以来已办结案件进行梳理,按规定立卷归档,并设立案卷档案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卷宗材料完整规范。
3.补齐森林资源管护短板,增强风险防控能力。自2025年12月1日起,督促各乡镇(街道)、老君山和红旗林场每年3月1日前完成农事用火审批,对14个乡镇、3个街道的护林员进行调整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卫星热点2小时内反馈。2026年1月至2月开展了3次物资台账及完好性检查,对台账不规范、物资分类混乱等问题现场反馈并立即整改。深入乡镇、村寨开展宣传5次,通过发放资料、宣讲、以案释法等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行常态化联席会议和违法线索移送制度,2025年移送案件4件、接收案件62件。完成500kV柳井输变电工程、平坝风电场送出线路等4个项目业主的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验收,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自2025年10月起,林场各林区加强出租林地监管巡查并建立台账,完成采石坑覆土并种植香樟、天竺桂等500余株,对林下养殖造成植被破坏的区域种植湿地松、蓝花楹、香樟等1600余株。
4.着力破解“年年种树不见树”困局。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湿地松与木荷。2025年完成义务造林1659株,成活率达90%以上。在清水塘林区防火通道沿线优选地块作为义务植树点,并划定15家单位的责任区域。分别于2025年12月16日和2026年2月12日两次现场指导,后续将持续加强常态化抚育管理,提升造林成效。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短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治。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有效增强法纪意识。2025年12月组织“清廉家庭”建设活动,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送倡议书、签订廉洁之约、参观廉洁文化馆、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家风讲座并召开家属座谈会。2025年10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持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2025年10月、11月分别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和办公室人员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2.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培植。2025年9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完成年度政治生态深入分析研判,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同步规范相关名称表述审核流程。同时扎实推进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已于2026年2月完成更新。
3.规范国有林地出租管理,防范流失风险。严格规范出租流程,对拟出租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网站公开招租。对租赁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租户开展生态评估,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一户一册台账管理,有效防范林地流失风险。
4.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强化审批权限和流程意识。对支出报销资料及相关凭证完成纠错整改3份,经党组讨论调整账务1笔。组织学习《文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并要求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12月31日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履行采购流程。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处置报废资产。2025年12月前完成了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未入账的采购资产已全部入账,并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对2018年以来固定资产情况清查,部分资产已达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可继续使用的留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已按程序处置,后续将定期清理处置。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把方向、管大局、报落实’作用发挥不够”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2025年11月7日组织局属5个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确保熟练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市林技站、局机关党支部及红旗国有林场党支部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10月25日、10月17日有序完成换届选举。2026年10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委员3名,选举新的机关委员会书记。2025年11月14日组织全体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建立在职党员干部与退休人员“一对一”结对联系机制,制定《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退休人员挂钩联络情况表》,通过走访、送学、电话核实等方式,全面掌握老同志思想动态与生活状况。
2.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制度制定与修订。及时废止了超权限制定的2个工作细则,并将废止通知传达到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做到全员知悉。2025年11月7日,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共12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业务能力。结合林草局实际,修订并印发了《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文管理制度》《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提升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内设机构调整程序,恢复规范设置。2025年10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依据《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林草资源管理股与行政审批监督服务股合并,恢复为林草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监督服务股;将原分散在市红旗国有林场和市种苗站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职能,收归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同时,撤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4.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积极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对符合任用条件的干部,严格履行议事决策和报批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合规、严谨。截至目前共任免局股、站级干部8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二)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与林草业务同部署、同检查。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明纪律,强化日常监督。持续加强林草系统警示教育,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立足实际,推动林草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森林资源管护、林草执法、国土绿化、林长制等重点任务。强化防火物资储备和应急值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科学开展义务造林,坚持适地适树,提高成活率。加强国有林地管理,防范流失风险,为文山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林草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时限: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6日。联系电话:0876-2135264;联系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45号(7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