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巡察亦是如此。“请按照清单,提供第七轮被巡察单位十九大以来各项惠民补贴发放、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耕地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台账和问题。”近日,在十四届富宁县委第七轮巡察启动前,县委巡察办向全县24家协作单位发送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预诊”,提早做好巡察政治监督“预习课”,这是富宁推进全流程规范化建设“磨刀备战”的一环。
“磨刀不误砍柴工”,培训指导更有效。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加强巡察业务培训。一是坚定信念,强化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铸造最讲政治、最讲党性、最讲忠诚的“过硬巡察组”。二是夯实基础,练就本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邀请州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专家领导分门别类为巡察干部讲授业务知识,就规范制作问题底稿、规范处置信访及问题线索等进行专题辅导,使每名巡察干部真正进入情况、进入角色、进入状态。积极争取把巡察干部学习培训纳入县委干教委培训计划,20名巡察干部走进厦门大学集体学习“充电”。选派巡察干部到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开展“以干促学”“以干代训”,在巡视巡察一线磨砺意志、提高素养。三是规范流程,加强指导。为切实加强巡察工作指导,巡察办梳理总结巡察工作6大环节49个步骤122项具体工作任务,以“一托N”常规巡察60天时间为轴,对巡察每日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时间清晰、职责清晰、任务清晰的《巡察工作日程安排建议表》,并结合《巡察流程图》,实现巡察工作“流程作战”与“工期作战”的有机融合。
“不打无准备之仗”,问题发现更精准。始终坚持统筹协调推进,不断探索巡察方法路径,提高巡察质效。一是“问题清单”收集更全面。建立《富宁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20余家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在巡察进驻前,根据被巡单位监督重点,向各协作单位发送清单,收集汇总成政策清单、舆情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基本情况清单、整改问题清单等“清单库”,充分了解掌握被巡单位“家底”,共同查找政治偏差、温差、落差,为巡察组进驻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政治画像”描绘更精准。认真听取监督情况通报,研究提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心组织开展个别谈话,从严落实“七个不通过”要求,引导谈话对象深谈细谈、应谈尽谈。派员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会、办公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单位重要部门、服务对象以及风险隐患易发的关键环节开展延伸了解,全面深入查找问题。三是“问题处置”成效更明显。以巡察提质增效年建设为抓手,努力在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载体抓手、机制流程方面探索创新,磨亮巡察“利剑”,保障巡察高标准、高质量开展。2022年以来,制定和修改完善《富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富宁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31项,巡察发现问题1077个,移送问题线索18条,立案查处5人,挽回经济损失52.7471万元,推动各级各部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57项。
“纪律作风挺在前”,自身建设更有力。始终坚持从严从实标准,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努力树立良好巡察形象。一是常念“紧箍咒”,严明纪律。始终从“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高度加强巡察干部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保密纪律要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巡察干部党性修养,严守纪法底线,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时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维护好巡察干部队伍形象。二是常踩“加速器”,创先争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纪教育和纪律执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对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及时追责、问责,决不护短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时间快一分、节奏快一步、要求高一寸”的“顶格”和“破格”要求,深入推进巡察向纵深发展,用“舍我其谁”和“不负韶华”推动巡察“首善”贡献率和辨识度。三是常怀“感恩心”,甘于奉献。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节奏快,起步就冲刺、开始即决战是巡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充分发扬巡察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5+2”“白+黑”奋战在巡察一线,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纠正搞变通打折扣、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用平凡之笔书写不平凡之事。(田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