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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 富宁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6-15 00:00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22年7月7日至9月20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供销社、县侨联、县人社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2022年9月2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9月29日分别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县委书记刘光祥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从政治纪律上认真对标,从制度建设上认真对照,从思想根源上认真反思。巡察共发现问题313个,其中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10月中旬,巡察组向各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各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自觉的政治担当,全面认领了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以真改实改的作风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现将各单位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县工信商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7月9日至9月20日对县工信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巡察。2022年10月17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清,弱化了党组的领导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会或班子会进行学习。

2.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富宁县工信商务局集体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均上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强化局党组的领导核心,纠正了“以党代政”“以政代党”的现象。   

(二)关于“作风不够严实,调研不够深入,部分目标规划结合实际不够紧密,针对性、精准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十四五”成品油规划网点踏勘工作。目前已组织有关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单位对”十四五”成品油零售规划点开展实地踏勘工作,完成现场踏勘18个,初步认定符合条件8个,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规划站点开展测绘工作。

2.协同相关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与成品油规划的站点,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结合当前能源结构调整、成品油销量、交通枢纽网点布局等因素,对成品油市场供求趋势进行合理预测,按照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的原则,完善好后续的成品油零售体系规划。

(三)关于“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推动企业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策宣传,增加企业发展信心,努力培育市场主体,2022年完成纳规企业3家。已发放企业补助资金18家共95.02万元。

(四)关于“电商助农兴农,助力乡村振兴效果不佳,电商进农村还有‘半公里’”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全面指导整改工作,督促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2.强化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责任。督促承办企业加强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业务指导、服务拓展、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站点的存活率,确保村级电商服务点正常运营,发挥服务站点的作用,提升服务站点的生命力。目前先后对承办企业开展督促检查5次。

3.督促企业开展有效的电商人才创业技能培训,对参训人员做到“分析、定位、培训、跟踪一体化”的服务,根据参训人员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创业方案,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疫情防控推进不够有力,行业监管停歇断档”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业管控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检查清单,每周通报重点行业疫情防控管控情况和及时研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已开展巡查检查200余次。对疫情防控管控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和提醒,切实做到行业监管到位。

(六)关于“履职担当不够有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宣传中央、省、州、县对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企业纾困帮扶政策。联合应急、市监等执法部门对因用地问题尚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违规对外经营的两个加油站进行联合检查,要求停止营业。

2.结合200万吨产能提升工作要求,普阳煤矿1号排土场综合治理推进工作的稳定性分析已提交送审稿,于2022年12月17日组织评审验收,2023年1月10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七)关于“保密意识不强,落实保密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登记,并开展学习培训;单独设立了保密室、保密电脑、保密文件柜等;开展了保密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设备及时处置。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内部管理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半年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检查;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和请销假制度;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文件。

(二)关于“会风不严,会议记录缺乏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办会人员专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严肃会风,对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议分开规范记录。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印发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20〕5号)、《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开展公务接待,严禁超标。

(四)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漠,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

2.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

(五)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事项进行追缴,补齐相关凭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力度。结合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绿美文山先锋行”“七城同创”,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按规定发展党员,完善党员发展材料。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议事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决策通过方可执行,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人员签字存档。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纠错;严格各类文字材料把关,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股室撰写的各种材料,杜绝材料抄袭、沿用套用,屡教不改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务处分;加强档案管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缺失的文书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并归档。

(四)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浮于表面,防控网有待织密把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调整充实富宁县工信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精准评估风险等级。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班子对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整改相关工作,并及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二)关于“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相关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69860;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文苑路35号;电子邮箱:2765464451@qq.com。



县供销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9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于10月21日将巡察意见进行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看齐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2.按照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已按要求完成12次学习。

3.积极向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对板仑、归朝、者桑等8家改制职工土地安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4.继续与县委、政府对接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县供销深化改革工作。

(二)关于“政治功能弱化,党政职能混淆,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决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修改党组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管决策、管方向,理事会管日常、管实施。明确规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讨论,以超过应到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

(三)关于“有的决策事项会前调研论证不足,科学决策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已组织学习12次,并完成党组议事制度的修改完善。

2.针对“借款逾期未还事宜”。一是资产公司借给农资公司第一笔借款逾期,已向农资公司发出催收欠款通知书,农资公司已提出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二是借给州社100万元,还款请示已上报州供销社。

(四)关于“党组激发内生动力不足,为农综合服务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社有资产管理公司2022年已完成谷拉综合服务的代管工作。对郎恒供销社综合服务社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已完成原郎恒供销综合服务社土地房屋资产进行了测绘、初步设计方案、开展投资风险评估(可研报告)、资产评估等工作。

2.2022年度已完成新增基层供销社6家,其中富宁县者桑基层供销社12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

3.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及云南省供销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各基层社资产现状,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在者桑乡开展试点工作引进者桑基层供销社便民服务站参与合作办社。按照七城同创工作统一部署推进以农资公司、土产公司两家公司改制工作,在县城合适的地段以等价置换的形式,实现整合、集中重建。正在对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花甲、里达基层社改制兼并工作。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开展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意识形态研判。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县供销社工作总结。

2.班子成员针对2022年开展的工作已认真撰写2022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六)关于“责任意识不强,管行业管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供销社分别于2022年6月2日、11月15日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并且以练代训方式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旨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根据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完善与各基层社、社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2022年开展行业专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6次,有效排除了火灾、电线老化、危房隐患等问题,全年未发生行业安全事故。

(七)关于“信访维稳责任意识淡薄,化解信访积案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12月14日回复信访人张玉祥、陆金莲、黄松山等11人的上访件。

2.结合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春节、两会维稳要求,制定供销系统信访维稳预案,实行领导班子包案处置,重点关注信访突出群体,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日报制,目前未发生供销系统越级上访事件。

3.班子主动下访了解信访群体诉求和困难,先后深入花甲、里达基层社和沙漠生产基地了解情况,帮助1983年至1986年招工录用的58位老职工协调处理退休养老金基数测算不符等问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社有资产管理公司针对违规提供的酒水已经责成就餐人数分摊支付,资金收回原渠道。

(二)关于“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修改《富宁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已事实发生的费用转嫁问题,将从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办公经费逐步退还原渠道。

(三)关于“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执行“出差前先申报,批准后再出差”的规定,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四)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凭证信息不准确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计凭证信息已补充完整。及时补记2017年12月支付报销驻村工作队差旅费会计科目调整为办公经费并补齐手续。

(五)关于“差旅报销制度执行不严,不按规定、超标准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已严格按财务报销制度规范填写差旅报销单,财务报销票据中不按要求填写差旅报销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2022年以前的不规范填写差旅报销单已按要求规范填写补充完整。

(六)关于“工会经费管理混乱,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21年慰问非工会会员会费于2022年9月21日收回原渠道返还。

2.针对在逢年过节超标准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于2020年7月3日已退回原渠道。

3.针对15期工会医疗互助金已完成补收。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重大事项未经党组决策即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人事调整、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提交县供销社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22年下半年召开的两次党组会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关于“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重新完善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班子及班子成员针对2022年开展的工作已认真撰写2022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2.按《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日,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台账并按县委机关工委要求上缴党费,2022年党费已全部上缴。

(三)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于2022年11月15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班子成员及各股室成员重新进行等级评定。重新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

2.已按要求把召开党组会的议程提前两天发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并主动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情况,2022年下半年共召开两次党组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工作作风、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效果。

2.认真纠正“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3.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巡察整改问题常态化学习机制,做到警钟长鸣,杜绝出现改了又犯的现象。

4.修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内容,充分发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6122746;地址:富宁县河畔茗郡小区丽苑9号;电子邮箱839117536@qq.com。



县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9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于10月20日将巡察意见进行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浮表面,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兴水治水领域的重要思想、理念纳入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专题”、“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内容,每季度不少于 2 次。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底,局党组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

2.针对“贯彻落实治水方针不力,对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谋划作为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兴水治水方针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国家“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1次;二是编制完成《富宁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实施。三是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富宁县贯彻落实文山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兴水强县”战略实施方案》初稿,目前正在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二)关于“履行水利发展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业责任有差距,对脱贫攻坚‘饮水有保障’成果巩固不到位”问题。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将脱贫攻坚期间实施饮水安全无保障的项目列入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加以改造建设,由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建后管理到位、能正常发挥效益、群众饮水有保障。一是已经将木央镇下者梅、木兄坪、田坝三个村委会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连片供水工程和谷拉乡石山区多贡、谷桃、龙灯三个村委会集中连片提水供水工程列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进行提升改造,重新恢复管网功能确保管网连通闭合。二是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2022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已审批并启动建设。三是组建富宁县泽惠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对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充实管理人员,严格项目运行和管理,确保项目持久运行并发挥供水效益。

2.针对“履行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对在建项目分析研判,按“应统尽统”要求,认真抓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2022年全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427亿元,超额完成州、县分别下达的4.2696亿元、4亿元投资任务。二是积极谋划储备“十四五”及2035年水利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平老、油村水库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为后续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3.针对“推动水利项目工程建设不力”问题。一是加强与项目单位对接,督促参建各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经努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2022年8至11月份连续4个月进入全州水务局晾晒成绩红榜。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对谷拉河归朝段河道治理项目倒排工期节点,加快施工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同时积极汇报争取资金足额投入推进项目进度,至2022年12月底,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三是那耶、立达水库用地预审已获批,已完成勘测定界及其他资料收集。

4.针对“县水勘队以有偿业务为主,事业单位应尽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已停止开展有偿服务,不再收取勘察设计费。同时,局领导班子多次主动与县委编办、财政局汇报对接,将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三公经费”纳入2023年同级财政预算。

5.针对“水政执法不严谨”问题。举一反三对所有文书开展自查,对所缺失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归档,加强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水政案件的严肃性、示范性,杜绝案件文书文号重复的现象。

6.针对“群众观念淡薄,信访回复不及时,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意识,对接到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要求全面、准确录入信息。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底,县水务局接到12345平台来信来电反映问题1件,已及时办理完成。

(三)关于“落实河长制牵头部门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督促河长巡河和推动治河不力,河道‘四乱’清理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内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74次、乡级河长巡河1521次、村级河长巡河8560次。二是立行立改抓好“四乱”问题整治。与农科、水务、交通运输、环保、剥隘镇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2020年以来水利部暗访发现富宁县疑似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问题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水利部审核销号。

2.针对“推动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网箱养鱼整治缓慢,库区行洪安全隐患大,水质提升效果不佳”问题。成立了剥隘库区养殖网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和剥隘镇抽调工作人员及时进驻库区开展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底,累计拆除网箱面积644.42亩,如期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妨碍行洪问题已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水利部审核销号。

3.针对“统筹职能部门抓河道库渠管理合力不足,部分河道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突出”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河流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等四乱问题,对已发现河湖四乱问题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和乡镇协同配合解决河流污染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已将谷拉集镇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富宁县“十四五”城乡“两污”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下步我局将积极对接、主动服务,确保谷拉集镇河道内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彻底治理。二是结合党建+河长和“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绿美建设,结合实际,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网格责任区、河(湖)长制责任区等开展活动,归朝镇、木央镇组织党员适时对洞波河道、木央中学下游河段河道开展清河行动,河道内堆积垃圾已及时清理。

(四)关于“践行宗旨意识、服务群众观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授权水务局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审查审批事项做到事先形式审查,当场给出一次性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给出审批承诺时限告知书,办理结果由窗口服务人员告知业主或以邮件送达业主,做到一站式办结。2022年9月以来,我局驻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9项,有效减轻了企业及经营者时间和资金成本。

(五)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化解水利工程欠款问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前研判分析,加强与施工企业沟通对接,争取企业方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积极向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及时化解水利工程欠款问题。自巡察组进驻以来,我局共化解支付工程欠款6笔,金额合计200万元,有效降低了欠款风险隐患。

(六)关于“督促支部抓主题教育活动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各支部支委班子加强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作为党支部头等大事,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把材料审核关,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求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醒整改,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和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时间频次要求专题安排部署、分析研判、上报、通报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2年,局党组共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按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主动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通过考核组审核。

(八)关于“政治机关建设不够规范,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与党组会议分开召开,不再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围绕年度学习计划专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每次均安排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发言。2022年9月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增加重点学习内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未认真落实排查防控措施”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根据工作职责、行使职权,在全局开展各股室、中心和个人岗位风险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共梳理权力数9大项,梳理重点廉政岗位1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58条,做到风险排查到点、措施覆盖到岗、预警提示到人,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于应付,材料照搬照抄”问题。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并就派单工作、“一岗双责”等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结合领导分管工作有针对性进行派单,并根据派单任务按季度听取派单完成情况汇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收集资料存档,坚决杜绝工作虚于应付,材料照搬照抄问题。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不严实”问题。自2022年第三季度以来,局党组共派单3次,派单任务47项,涉及派单领导15人次,所有派单工作均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再出现与党风廉政无关的业务性内容,每项派单内容都有落实情况相关材料。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应付走过场”问题。重温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有关实施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局党组共专题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报2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结合工作开展及专项检查情况认真拟写落实情况汇报,汇报内容雷同的问题已经彻底整改完成。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公用房不规范”问题。

已作为立行立改事项进行了整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对三位副局长办公室进行调整。

3.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富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各项费用报销。已按要求完善报销手续,完成相关费用的追缴,退还原资金渠道

4.针对“违规使用水勘队资金”问题。正在整改中,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完善报销凭证的审批意见,对多报销的差旅费,已要求相关人员如数退还原资金渠道。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事项,严格执行接待公函、接待方案制度,完善接待清单、接待事由等报销接待附件,不属公务接待的,由报销人员原渠道如数退还。

3.完善活动方法和就餐报销单据审核,认真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严格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接待报账财务凭证进行全面复查,对报账事由不详细的凭证予以清查整顿,查缺补漏,规范报账材料,确保资金规范列支。

5.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手续不全票据问题予以清查整顿,查缺补漏,规范报账材料,完善存档资料。

6.健全完善班子会议记录、纪要要件资料,所有工程资金拨付补齐必要的会议决策记录或纪要材料有关附件,财务人员已将原讨论上述支出的会议纪要作为附件存入会计档案。

7.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并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完善报销手续。2023年2月27日向建行提交资料申请销户,并申请开设新账号用于核算党费,现正等候银行审批。

(四)关于“规矩意识不够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编制项目验收方案等相关资料时认真核对,避免出现逻辑性错误的情况发生,并及时完善项目验收资料。

2.加强设计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及设计成果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完善项目建设变更手续,对设计漏项但确实需要新增的建设内容,按程序做好变更手续,确保新增的项目将严格按照新程序进行优化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3.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划拨程序,严格按照进度划拨工程款,坚决杜绝工程未施工全额支付工程款的现象发生。督促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确保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合法合规。

4.加强对《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学习,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规范涉水项目招标、投标和招标代理行为,积极营造良好招商环境。涉及系统内招投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公司收费问题,于2022年9月3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

5.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支付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6.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7.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规程,对未达到要求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应公开采购的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执行比选制度,每个项目至少需要提出3家以上潜在候选人,并提供公司资质、项目业绩等相关材料,供局党组研究决策。同时,要求记录人员加强学习,确保记录完整详细。

(五)关于“乡镇供水公司管理与制度分离,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场经营理念不足,造成国有资金浪费”问题。一是增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强对乡镇供水公司管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转。二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和县国资局对接,外聘经验丰富、有技术、有资历的人才负责经营和管理,努力实现乡镇供水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已对相关票据进行补充完善。

2.针对“企业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水务局党组已责成乡镇供水公司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完善报销凭证的审批意见,补全补齐项目建设资料和资金支付凭证。二是下步工作,我局将督促乡镇供水公司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入账单据及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头,确保入账单据手续完善、资料齐全。

3.针对“公司费用报销附件不全”问题。进一步规范接待事项,严格执行接待公函、接待方案制度,完善接待清单、接待事由等报销接待附件。责成乡镇供水公司已按要求全部完善相关手续。

(六)关于“系统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干部管理宽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修订《中共富宁县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执行,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符合现行实际,增强可操作性。

2.完善修改《富宁县水务局请销假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同时规范考勤登记,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自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底,共审批假条89份,所有假条均按要求审签通过。

(七)关于“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中共富宁县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乡镇供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供水经营管理制度(试行)》《供水营业章程(试行)》等相关制度,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国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2.增强内部风险防控意识,对在中层干部职务和重要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适当进行调整,规范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2023年1月16日,对潘元辉等5位同志的岗位进行调整。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执行不严、决策不规范”问题。一是结合单位机构改革后的工作实际,完善修订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二是规范执行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规程,坚决执行执行班子倒序发言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加强对局综合办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会议记录事项和内容,认真记录讨论全过程,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全面。四是局综合办每周收集1次需提交党组会决策的议题,局党组根据工作时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避免出现议题过多、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2.针对“‘重要项目安排’讨论决策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规程,对未达到要求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应公开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比选制度,每个项目至少需要提出3家以上潜在候选人,并提供公司资质、项目业绩等相关材料,供局党组研究决策。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开,确保决策透明、公开公正。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在2022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中认真抓好对照检查、批评意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党组书记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谈心谈话内容逐一审阅把关,强调要求领悟会议方案精神,直面问题深入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对问题不聚焦、检查不深刻、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提醒督促返回修改,杜绝出现相互抄袭的情况,提高会议质量和实效。

2.组织各支部支委班子加强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各党支部支委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抓好材料的审核把关,要求支部党员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准备会议的发言提纲和批评意见清单,杜绝出现相互抄袭、内容相同的情况,确保会议质量和实效。 

3.局党总支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中明确按照“四必谈”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相互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好,达到触动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抓好谈话记录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醒退回重做,确保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和实效。

(三)关于“党建与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时间频次要求开展。2022年度,行政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

2.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活动程序,以实际行动组织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一主题”活动,在《党支部日常工作记录》和网上党支部平台据实记载活动内容。

3.将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统筹于机关日常开支预算,整合利用会议室、文体运动场所作为党组织活动场地,适时建设(更新)党建文化走廊,丰富党建文化载体。健全和完善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完成杨天宏入党相关资料的整改完善。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审计、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审计、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将龙洋村连片供水工程列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2022年度项目进行改造提升,目前项目正在实施,预计2023年底完成建设并实现供水。二是主动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筹集资金支付那能集镇防洪河道建设项目工程款、竣工决算审计费。三是及时组织开展普厅河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工作,已向州水务局、县政府报送相关请示。四是完成张家湾水库存在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2.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和制度建设。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班子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股室(中心)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整治“庸懒散拖”不良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6120210;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文华社区陇端街102号;电子邮箱:387923231@qq.com。


县侨联党组织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富宁县侨联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监督,2022年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侨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讲话等精神不深入,浮于表面,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县侨联党组织把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观念,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把学习当做“硬任务”,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学习后主要领导均按照学习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要求,将党的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宗旨意识,充分发挥侨联独特优势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单位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共组织学习22次。2.针对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富宁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理论中心学习,同时根据学习的内容,必要时进行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一起参学,着力提高学习效果,已于2022年12月19日完成9次理论集中学习活动。

3.针对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注重紧扣“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日常班子会、党支部会议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共执行“第一议题”制度32次。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要点,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向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季度进行1次意识形态研判,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抓意识形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论述的学习,学以致用,截至目前共组织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的传达学习4次,同时强化思想引领,持续传播正能量,加强对侨界群众的政治引领,确保领域内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三)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3月29日陪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城区企业,归朝、者桑两乡镇,对侨商营商环境状况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2022年12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文件精神,特别是《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文办通〔2021〕49号)《富宁县党建引领营商环境优化方案》(富组联发〔2021〕23号)《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富政办发〔2021〕102号)文件精神,并作出安排部署。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严实、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本单位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牢抓实,紧密结合会前讲廉“一刻钟”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监委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内容,截至目前学习汇编内容5次,向县纪委监委报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情况报告4次,领导班子2022年听取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2次。

2.每季度、半年及年度要求上报的材料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并且延伸要求,凡是需由个人报送的学习感悟、心得体会、交流发言等文章,须由自己撰写,坚决杜绝照搬照抄行为。严把文字材料关,上报的材料必须题文相符,严格根据工作要求和内容,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材料,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分级把关后方可报送。

(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文山州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0条措施》和《富宁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述廉述职、党风廉政派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等文字材料问题,均要求干部职工个人结合实际重新修订,现已经全部修改完成,今后将转变工作作风、文风,所有文字资料将严格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撰写。

2.每年度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岗位实际,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并安排专人对所有纸质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未统一存放和遗失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自检自查表等资料,均已补签和统一收集管理。

3.强化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无论工作人员如何变换,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资料,将按年度压缩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放移动硬盘,并在第二年初开始进行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即使工作人员变动,档案资料依然规范齐全存档,避免出现工作抓实开展了,痕迹资料混乱、甚至无据可查的情况。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开支。违规资金已清退完毕,原渠道返还。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单位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和前提,结合改革后单位职能的转变,修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10个,形成汇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2.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领导班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支部纪检委员要主动扛起监督检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登记表进行公示。扎实开展工作作风整顿,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素质。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强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规矩意识,按照修改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涉及民主决策的事项进行明确规定,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规范、如实记录,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班子会议,助推班子议事决策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通过自己找、他人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谈得开、收得拢的要求,坚持在“辣味”中体现公德、公心和公正,坚持开诚布公、直面问题,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12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到意见和建议8条,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

2.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有计划、规范进行、记录完整、资料齐全。进一步丰富党组织生活,适时开展好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活动,通过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凝聚干部职工的团结,增强干事奉献的工作合力,2022年共召开支部大会学习14次,支委会10次,领导讲党课4次。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侨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对整改工作全程领导、监督和把关,积极解决巡察反馈的“肠梗阻”问题。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规范并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围绕“党建带侨建、侨建促党建”工作思路,提升为侨服务水平,努力成为归侨侨眷贴心人。

3.严格财务管理工作,关于“贷免扶补”项目资金管理费”问题,专程到州侨联进行报告,积极向上级争取出台或者出具相关依据和资料,解决贷免扶补这个“肠梗阻”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22959;地址:富宁县老地税楼六楼(北海酒店旁);电子邮箱:10839714@qq.com


县人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保障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进卡工作落地措施不够有力,落实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应发尽发工作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局领导班子带队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居民社保卡发放工作,以及与教体、医保、卫健、公安、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多家数据进行比对查询的方式,在政务网发公告、融媒宣传、微信群、QQ群、电话通知及现场在线发放激活等多种宣传方式,截至目前,已发放62216张,仍在继续发放中。

2.通过与民政、农科等部门对接社保制卡人信息共享工作,经过人员信息数据库比对,能提交信息制卡的已全部完成采集制卡并完成审核上报,因制卡人在外地制卡等原因,将该部分制卡的信息做好备注。

(二)关于“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谋划部署不认真,落实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人社局党组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两次,会议记录、照片等痕迹台账已收集归档;同时,按照县委文件要求,结合人社职责职能,认真撰写每个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2022年2月7日局党组重新讨论通过的《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管理十项制度》,再次明确“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2.多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班子其他成员按排名倒序顺序表态发言,“一把手”最后一个表态发言,议事决策中经集体讨论,并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四)关于“党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有差距,仅对村级和乡(镇)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深入监督检查、横向沟通对接不到位,乡(镇)、居保局等层层失守,导致违规发放城乡居民保险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县人社局、各乡(镇)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追缴工作,将重复办理丧葬费、多发养老、重复发放养老金全部追缴完毕并存入专户。同时,组织经办业务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了业务审批流程,保障基金运行安全,杜绝新增此类问题。

(五)关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不实,督查跟踪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贯彻执行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组织人员学习,按业务经办规程严格层层把关,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按照三级联审要求,严格落实经办、初审、复审经办业务。

2.将错误的处罚文书进行更正归档,将不规范的法律文书进行规范,完善相关手续资料,并启用新的(举报)投诉登记表。

(六)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不严,文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发文制度,规范发文管理,严格执行拟稿、改稿、核稿、印稿、审批等流程,领导层层把关,并建立台账。及时组织收发人员参加收发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收发文格式。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完成收集慰问木央镇大坪、下者梅、木兄坪3个村委会村干部领取慰问金名单并做好财务归档。

2.将错误财务凭证摘要进行整改修正,对所有会计凭证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并及时装订已完成的会计凭证。

3.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合理调整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凭证管理和报销审批制度。

(二)关于“国家采购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时任财务人员批评教育,并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按照采购目录事项进行采购,严格遵守《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社保基金和公益性岗位资金监管不到位,审批制度执行不严,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各项审批审核手续。

(四)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此次发现的2019年度未按规定向本单位工会会员收取会费的问题,已于2022年10月10日收缴且及时入账,并组织局工会人员于2022年12月13日参加文山州总工会举办的工会财务、经审干部培训。

(五)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违规经商办企业,至今未与所办企业、实体脱钩”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富宁县百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审计工作,目前县人社局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清算,待公司财务清算报告出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改制方案报送富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后续程序流程,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经办企业实体与行政单位脱钩。

(六)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的违规资金已按原渠道退回;公务接待无审批表的已重新补签了审批表。

(七)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差旅审核把关不严,填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原渠道清退相关违规资金。今后县人社局将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差旅报销一律从公务之家申报,严格审核把关。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充分,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车间奖补资金开展自检自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审核等程序。

2.利用每周例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目前开展警示教育15次,对2名触犯法律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全体干部职工已全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考勤一律使用钉钉APP打卡进行管理,对于没有领导审批的假条已完善审批手续。目前局办公室共分类有党组会、班子会、综合类、周例会、党建、党风廉政、理论中心组八本会议本,会议记录本按年限、类别分本记录并归档。

(二)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派单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按要求每个季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报请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以党组文件形式发文派单。

2.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分析会议,通报上个季度主体责任派单完成情况和派发下个季度党风廉政派单任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由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根据各党组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逐项收单,全面梳理党委班子成员履职主体责任情况,并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报告。同时指定专人收集、梳理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痕迹资料,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三)关于“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弱化,对谈心谈话和主题党日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支部严格落实执行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在组织生活会上已经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2.每月召开支委会,提前谋划部署当月主题党日内容,2022年开展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活动16余次,活动正常开展。

3.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支部档案管理,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记录,规范填写党支部事务。

(四)关于“党支部工作机制未理顺,支委会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人社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已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8次,讲党课10节,到木央镇弄垱卡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开展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活动16余次。

2.支委会严格会议要求,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内容要含时间、地址、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要素,各支委履职到位,按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五)关于“年度考核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指导年度考核工作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人武部于2022年10月10日以富武函〔2022〕16号文件函请重新确定吴世云同志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县人社局党组于2022年10月11日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吴世云同志2021年度考核结果变更为“基本合格”等次,且已下文《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吴世云同志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复函》(富人社函〔2022〕102号)更正。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组织涉及股室、经办机构全体人员学习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人员清退重复报销伙食费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69600;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普厅北路53号;电子邮箱:463677407@qq.com。


县工业园区党组织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工业园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工业园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沿边开放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到位,贯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先后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专题学习4次。

2.积极主动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请示汇报,及时解决园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全力争取更多下游精深加工企业入驻园区,尽快形成产业聚群。

3.利用新媒体加强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配合云南神火和各配套设施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为园区企提供“妈妈式”优质服务,不断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关于“管委会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园区规划不够科学,管理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2月12日,组织工管委、水电铝公司、基投公司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学习,科学规划,抓紧规划编制和调整。根据全州绿色铝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编制《云南砚山产业园区(富宁片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目前已经通过州专家评审并上报至州委州政府。

2.加快推进“一路一桥”、水、电、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园区道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龙留至园区一级公路工程,完成工程量81.7%。富龙高速公路新增龙留立交工程规划,完成工程量66.9%。铝水通道建设已完成路面施工、人行道路铺设、太阳能路灯安装、绿化树种栽种工作。供气、供水、“两污”建设有序推进。

3.现已将中国共产党富宁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云南富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材料情况上报县委编办。

(三)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够有力,高质量引进项目不多,统筹协调服务园区企业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园区建设,科学合理编制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园区“五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补链延链强链主动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帮助入园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2.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把园区建设工作会议开到园区、开到现场,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立即安排部署,对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派单由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推进。

3.充分发挥园区指挥部、驻企联络员的“桥梁”作用,及时收集汇总企业建设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级上报请求解决,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四)关于“园区基础要素建设滞后,保障企业生产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对接沟通,积极并做好用地报件工作,主动跟踪推进情况,积极对接,积极做好1800亩已批复的用地拍挂工作,为企业入住提供用地保障。目前有800亩已经拍挂出让给入驻企业,余1000亩作为后续企业用地保障。

2.加强与电力部门对接沟通,积极汇报,加快建设110千伏龙坪变电站工程等电力设施建设,确保企业用电需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目前110千伏龙坪变电站项目已转入电气安装。

3.加强与交通部门对接汇报,力争尽快启动国道359线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一路一桥”设施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保障进入园区车辆顺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意识不强,融资公司负债率过高,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沟通汇报,按期足额还款,不断降低负债率,利用2年到3年的时间促使公司负债率处于40%至60%之间的正常值。

2.与县财政局商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法和应对措施,降低债务风险,将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产业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率高的情况报告报送国资局,积极争取专债等项目资金,积极化解债务。

(六)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未树牢,园区生态环保同步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目前“两污”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已完成箱涵全部浇筑,施工蓝图设计初审已完成,正在开展场地平整土石方回填作业、栏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2.《云南砚山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富宁片区)环境影响评报告(2022—2035年)》已编制完成。

二、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廉洁风险突出问题”方面

(一)关于“主动接受监督和自觉履行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升“两个责任”落实力度,确实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参会的做到记录并说明未参加的原因。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检查指导,注重收集痕迹、影像、检查记录等。

(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2月13日组织工管委、基投公司、水电铝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财务报销,严格落实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四要件。接待做到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证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2.按照规定标准订制公务接待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杜绝违规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现象,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

(三)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存在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2月13日组织工管委、基投公司、水电铝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富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报账员财经法纪意识,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前申报、审批流程等事项。严格执行差旅管理制度,财务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

2.已完成违规报销住宿费等费用的清退工作。

(四)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知识理论学习,先后三次召开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在工作上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2.督促落实整改,补齐补全相关手续,真正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相关记账凭证的完善更正。

(五)关于“管委会所属的水电铝公司管理粗放,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工管委、基投公司、水电铝公司全体员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补充完善接待审批手续及差旅费手续。

2.安排一名副主任到水电铝公司挂职,加强对财务制度、审批制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落实好、管理好平台公司,督促巡察发现涉及的事项全面整改到位。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廉政风险防控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任务,班子每年坚持研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1次以上。2022年12月13日组织基投公司、水电铝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富纪通〔2019〕6号)等文件精神。

2.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抓好自身和职权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组织生活重视不够,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利用“三会一课”的学习时间,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认识,增强执行力,在常态化落实“党费日”“政治生日”等制度的基础上,将红色教育、研讨读书、谈心谈话等纳入组织生活中,切实落实党内制度、规范支部管理。

2.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抓好工作痕迹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落实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认真推进,按照派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好每季度召开会议对上季度派单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季度工作进行派单的要求,杜绝工作流于形式。

2.及时跟进,坚持季度的派单,季末跟踪落实情况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把工作做实、做细。

(四)关于“履行组织程序不严谨,党内职务调整未经批复,擅自提前对外行文”问题的整改情况

利用党员大会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五)关于“管委会体制机制未理顺,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不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汇报,争取尽快获批已上报的园区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加快推进优化提升工作。待“三定”方案获批后,积极跟组织部对接汇报,加快队伍建设,力争早日配强配齐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园区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对待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单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并形成长效性、延续性,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404921737;地址:富宁县板仑乡水电铝园区(青龙坪片区);电子邮箱:1416087951@qq.com。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至9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降低标准”问题。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于2022年11月至12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进行集中补课,严格学习程序,严格做到学习有计划方案,有党组成员发言提纲,规范建立学习台账。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度召开的15次党组会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制定印发《富宁县委教育工委关于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各中小学校党组织执行“第一议题”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忽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为成员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今后长期坚持。

2.针对“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疏于监督指导,部分学校阵地意识不强、思想引领存在偏差”问题。一是县委教育工委于2022年11月在县委党校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定期排查师生思想动态,局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学校指导党建工作,对防止危害学生思想渗透校园进行跟踪问效。三是督促学校及时更新党组织机构公开栏人员信息,及时维修更新和更换损毁的学校党建文化、党建活动室、校园文化等设施。

3.针对“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师德师风整治成效不明显,师德师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作宣讲,书记、校长“同上一堂思政课”41场,党员干部率先学,带动群众积极学,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1场,选树马明建、盘永兵“情洒教坛终不悔”等先进典型。二是开展行业不正之风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排查出问题8项,立行立改问题13个,提出整改意见25条,通报问题17个。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观看《画皮师者》《没端好的饭碗》等警示教育片40余场次。三是提高广大师生防诈骗意识。通过教职工会议、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推送各级电信典型案例14个,召开教职工会500余次,覆盖全体教职工,组织师生安装反诈APP和金钟罩,进一步筑牢防诈防火墙。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回应群众期盼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城区适龄儿童入公办幼儿园难,入民办幼儿园贵问题突出”问题。加强学前教育,十四五期间,城区规划新建幼儿园6所、改扩建幼儿园2所。拟定县城区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方案,通过结对帮扶,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正在对接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常态化监督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收费标准控制在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以内。

2.针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不充分,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问题。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导学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年降低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比例。

3.针对“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职业化不强”问题。规划新建富宁县职业技能实训学校,新增学位3000个,县政府已划拨320亩作为富宁县职业技能实训学校建设用地。加强职中专业教师培养,大力培育“双师型”教师,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针对“对高中教研队伍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研究制定《富宁县第一中学改革实施方案》,以县一中、县民中为引领,探索开展结对帮扶集团化办学路子,组建9个高中学科中心,已行文聘任高中兼职教研员9名,不断加强高中教研队伍建设。

(四)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存在重教轻体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体育事业发展重视不够,深入研究少,相关方案迟迟不能落地实施”问题。结合州上计划完善了《富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待印发;制定了《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富宁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实施方案》。

2.针对“抓体育重点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有差距,学生体质总体有所下降”问题。结合网球特色学校缺乏网球教练及场地实际,安排体育运动中心网球教练3名兼任县职中等3所学校教练,定期到校开展网球基础教学。安排体育运动中心2块网球场地作为各网球特色学校提高班教学使用。

(五)关于“安全责任压得不实,对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对全县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监管指导不到位”问题。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4轮300余所学校,发现问题180项,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学校限时整改消除。

2.针对“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和对全县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制定印发2022年安全工作要点和行事历,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实行派单制,月初派单,月底收单,督促学校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闭环管理。加快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联网、明厨亮灶进度,全县公办学校188所,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学校188所,视频监控联网187所,明厨亮灶175所。

3.针对“漠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教育项目消防设施未同步开展竣工验收”问题。制定《富宁县教育项目消防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并会同县住建局联合检查验收整改,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核实,正在进行资料收集完善。

(六)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问题。2022年11月10日将《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审查富宁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富教体请〔2022〕93号)报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继续跟进对接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复后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报县政府印发。

2.针对“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推进缓慢”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未开工的31个项目,目前11个项目已开工,1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1个项目调整建设地点,10个项目图审阶段,8个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

3.针对“对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不力,部分新建校舍出现质量问题”问题。认真执行《文山州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郎恒中学已整改完成。

4.针对“工程隐患治理监管指导不力,部分风险隐患长期未消除”问题。对县二中、县五中建设弃土堆放影响河道排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整改资金,定期安排人员在汛期期间到场地查看汛情,如有危险立即报告,并及时排除。

(七)关于“责任督学作用发挥不充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督学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第三届责任督学岗前培训,印发督学工作手册,定期上报督学工作记录,健全完善挂牌督学工作档案建设。建立督学工作群,经常性督促责任督学正常开展工作,全面掌握督学工作情况。2022年68名责任督学积极开展挂牌督导工作,得到了各挂牌学校(园)的好评,向州报送责任督学典型案例8篇。

2.针对“控辍保学辍学风险大”问题。持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已下发《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富教体发〔2022〕166号),要求各中小学在假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防止辍学预案,对有辍学倾向的不稳定学生,安排教师一对一做好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思想工作,防止新学期出现学生辍学现象。印发《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对乡(镇)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富教体发〔2022〕164号),将控辍保学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压实各乡镇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派单简单化、重派单轻落实”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梳理派单内容,每季度派单向局班子汇报并征求意见,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派单,做好每季度派单收单工作,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流于形式”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制定局机关权利运行图,对机关和各学校(园)风险岗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拟定防控措施。

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应付过关”问题。局党组书记严格把关2022年度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督促局党组班子成员修改完善,直至审核通过为止,杜绝敷衍了事、应付过关现象。

(二)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对照《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富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已罗列经办人名单和超标金额,由当事人原渠道退回。

2.制定印发《富宁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消费和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规范填报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和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对无公函接待、违规上烟酒、陪同人数超标、同城接待等问题,由经办人员作退回处理

3.已责成新华学校整改,对于局里用公用经费慰问的问题,目前已调整用工会经费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

4.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交通补贴、超标准支付培训费,已责成相关人员原渠道返回,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了出纳岗位职责和相关财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出纳员提取大额备用金,已核销完。

2.严禁白条入账,由教育股通知相关幼儿园提供相关审核的原始资料作补充。

3.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凭证,对于审核把关不严,资料不齐,由经办人员进行整改,完善报销原始凭证。

4.已责相关经办人完善相关报销手续,今后严格审批报销差旅费手续。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和采购管理办法。根据2019年3月21日下发的《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补录入固定资产账户,补齐固定资产手续。

(四)关于“党费使用不规范,开展慰问无具体人员名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会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工会财务收支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对收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参照工会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行政补助收入执行。

2.严格工会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进行整改,对发放歌唱比赛、服装费和节日守校费责成相关学校进行整改。

(六)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控制投资概算。补充完善归朝中学运动场及校舍加固建设项目调整方案、审批手续,正在完善中。

2.严格按照《富宁县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制度》,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3.督促审核人员增强责任心,做到相互监督提醒。相关审核人员不严肃认真,严肃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责任。

4.督促归朝中学联系施工方寻找运动场工程款原始发票。今后杜绝无原始发票支付工程款现象。

5.项目工程款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支付里达、剥隘、木央、田蓬等4个足球场工程尾款已提交局监审股进行审计。今后杜绝先付款后验收、不审计问题。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统一、深度融合,努力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实施“党建+四个工程”,党建+青蓝结对工程,党员教师结对新教师160余对、结对帮扶困难学生;党建+教研提质工程,以“强校带弱校”“公办+民办”,中高考成绩持续保持全州前列;党建+片区联盟工程,按类别、分层次建立片区联盟8个,定期开展联盟活动;党建+立德树人工程,打造那能中心学校“红色基因 代代相传”、田蓬中心小学“红心少年”等强边固防学校党建特色。

2.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挂联党支部工作制度,联系指导党支部6个,定期深入学校开展指导工作,加强对县一中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党建工作任务,实行“清单管理”,紧盯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0月22日开展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各学校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参训,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2022年12月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综合考核考评,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及会议记录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评分。

3.督促指导局机关党支部和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会开展程序,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中。

(三)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档案资料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党员同志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以党支部为单位,督促各党支部严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确保质量,取得实效,做到不漏1人,建立一套完整的组织生活会台账,此项正在整改中。

(四)关于“党的建设工作不严谨,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召开党组会15次,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将工委、局党组、行政班子会议分开分记,安排专人负责记录。

2.2022年以来,每次召开的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一事一议讨论“大额资金”支付,今后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3.严格按照《富宁县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制度》,对“大额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不符合流程的坚决不予签字盖章,不予拨付资金。今后严禁出现“大额资金”先支付、后上会的问题。

(五)关于“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监管,开展校(园)长素质提升1期80余人,基础党务培训2期100余人,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280余人,开展教师队伍培训10余期,参训9000余人次。公开曝光教职工酒后驾驶和参与赌博等问题10余件次,受教育6000余人。对受处分的教师系统内行文通报,对违规违纪受处分的8位教师,行文交流轮岗到边远乡(镇)学校任教。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制度的通知》《富宁县教体系统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流动管理办法》《中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

(六)关于“关心关爱教师不够,稳定教师队伍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职称评聘和绩效分配排查整治,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的到各学校了解《富宁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落实情况。《富宁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已完成修订并印发实施,《剥隘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已完成修订。《富宁县第一小学职称竞聘方案》已完成修订。

2.指导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审核把关各类进校问卷和报表,局机关业务股室建立共享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学校填报任务。协调相关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减少一切面向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事务干扰,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真正让教师安心从教、静心教书育人。

3.加强中小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将中小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建设项目,逐步解决中小学校教师周转房不足的问题。

4.《富宁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绩效核定办法(试行)》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已完成兑现2019年引进7名高中紧缺教师住房补贴和年度考核优秀奖资金68万,建成人才公寓,12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已入住,其中教师7位,住房保障得到进一步解决。

(七)关于“人事管理规定执行不严,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抽借调一线教师,目前已清退借调县教体局的一线教师2人,根据工作需要对抽调已满6个月的人员,正在梳理名单报人社部门行文继续抽调。

2.对抽调到其它部门的非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已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善办理抽调相关手续。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一是扎实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党组书记多次带队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方案,选定县职中、县二小、新华镇中心学校3所学校开展试点,选优配强书记、校长,配齐配强党政班子,健全机制体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以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二是对长期在固定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经2022年12月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调整局机关人事股、项目股、招生办、教研室等股室负责人7人。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富宁县教体系统教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富教工委〔2022〕17号)文件,已对违规违纪受处分的8位同志,行文交流轮岗到边远乡镇学校任教,对教师的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严肃处理酒驾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堂6T实务管理验收,全县有食堂学校257所,实施6T管理学校257所,自评70分以上合格学校257所,实施明厨亮灶学校175所。

2.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局党组书记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各校(园)长、局机关股室长进行廉政谈话;局党组成员对学校(园)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定出台《富宁县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资金审批制度》《富宁县校(园)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富宁县教体系统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流动管理办法》《中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等,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6139079;地址: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普厅北路38号);电子箱:10043767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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