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有效形式。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加强自身队伍素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和单位组织学习的方式进行。单位原则上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学习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习会上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室(部)负责人、各派驻(出)负责人轮流主持学习相关文件和主讲业务知识,各位主持学习的领导干部,提前熟悉相关文件并准备好学习内容。
二、参学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和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摘编,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其它需要学习的相关知识。
四、严格纪律。干部职工要严格学习纪律,实行会前点名,由主持人清点人数。严禁迟到、早退,杜绝无故不参加学习;自觉做好笔记、积极发言讨论,按照学习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干部职工学习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对拒不参加学习或是参学态度不认真的,在学习会上通报批评并责令本人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