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赵鹏基在 2018 年挂钩八 嘎乡平寨村委会期间,承包该村委会 31 户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 老板权应飞因资金周转不足向赵鹏基借钱。2018 年 2 月 1 日, 赵鹏基违规借款 10 万元给权应飞用于危房改造工程,2018 年 5 月 20 日,收取了权应飞借款利息 3 万元。且赵鹏基在全县集中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期间,不如实上报 个人有关违规借款问题,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经县纪 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赵鹏基 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充分证明,违规借贷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公职人员 一旦参与其中,破坏的是营商环境,侵害的是党员干部的廉洁性, 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受利益驱 使,违规参与借贷活动,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不正之风。还 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在专项整治期间心存侥幸, 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党 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 在开展的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 教育、监督和管理。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规范权力运 行,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县广大党员 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秉公 用权、不踩红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将查处领导干部 违规借贷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利用职权或 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参与借贷活动进行利益输送、权力寻租、权钱 交易、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对典型问题,一 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努力为砚山构建“亲”“清” 政商关系和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