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在砚山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8人,列席115人。
州委常委、县委书记李红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分析砚山政治生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刘先丹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为砚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分析了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作出安排部署。童志云同志在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分析了文山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出安排部署。李红同志在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效,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构建砚山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一年来,在州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主动融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分析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又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头脑清醒和坚韧执着,朝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稳中求进,步步深入,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六个统一”重要经验、改革开放40年来管党治党取得的“五个必须”宝贵经验,聚焦主责主业,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和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力维护砚山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初心使命融入党员干部思想和灵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制度机制,真正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推进自我改造、自我净化。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交办,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监督工作严肃性实效性。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坚持“三个聚焦”强化巡察监督,统筹推进全县巡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十二届县委常规巡察和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把对人、对事、对权监督结合起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第三,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助推砚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成效考核和脱贫成果巩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精准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基层监督。
第四,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恶劣影响,全力维护砚山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大的、紧迫的政治任务,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以及州委和县委《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付加兴恶劣影响在本地区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要求,扎实开展资源性领域、“六个严禁”、选人用人、党员信教问题等专项整治,完善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激励担当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等系列制度机制。
第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强化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以审理质量提升促进审查调查质量提高。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第六,以建设模范机关和“双强”队伍为核心,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机关核心文化建设融入到党的政治建设之中,坚决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坚强战斗集体。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战斗堡垒。加强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防止权力被滥用。努力打造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双强”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砚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