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平时作风怎么样?乡亲们到村委会办事时,会不会有干部向你们要好处的行为?”
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本次抽查2个乡镇和30个县属部门。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出现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长期滞留等管理使用不规范、效益差,项目启动、建设过程中进度慢、无监管等易发高发的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严格按照“三顺一倒查”要求,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查,查找不纠正不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继砚山县原阿舍乡政府工作人员王金光、杜某海、王某祥等人虚报烤烟面积,出售烤烟合同和自行收购烤烟出售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烤烟种植面积的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排查核查,揪出了一批虚报、套用、挪用扶贫资金和集体资金的行为,并将线索按相关程序进行移交。监督检查出来的小细节小问题汇总于《2020年三季度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清单》,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时研判,抓好整改。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要做好整改的跟踪问效工作,适时进行评估问效,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灵活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约谈,确保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检查过程中,要求负责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县、乡、村三级公开的原则,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扶贫资金由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的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所有扶贫资金或扶贫项目的信息公开,村委会负责本村(包含村小组)所有扶贫资金的信息公开。补助类资金由乡、村两级公示,建设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根据近年巡察发现的“村务公开不及时,或者不公开”的现象,加大对村级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使用和公开公示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201条,整改174条,正在整改27条。(王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