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主动学习意识不够强,抓学习不够紧实。
1.关于“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砚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中共砚山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重点学习选题计划》,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二是制定《中共砚山县工商联党组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砚工联党发〔2023〕11号),印发各执委企业开展学习宣讲,组织工商联领导干部及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网络培训班,召开砚山县工商联(总商会)九届三次执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2023年以来共开展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均把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1篇,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工商联重要指示批示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二、五次集中学习均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的讲话精神、对工商联的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要求党组成员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砚工联党发〔2023〕10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汇编印送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并通过会员群、公众号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为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力量。三是召开砚山县工商联(总商会)九届三次执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砚山县两会精神,以走访调研或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企业将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宣传。
3.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走形式”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共砚山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重点学习选题计划》,2023年共确定中心组学习选题11个,内容涵盖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明确了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每次均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内容、研讨发言人等具体内容,学习理论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会后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三是修订完善了《干部职工会议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干部职工会11次,班子会(主席办公会)、党组会18次,每次会议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部署学习工作。
(二)服务意识不强,“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4.关于“服务非公经济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履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于2023年9月1日到县人社仲裁院对接了解会员企业经纠纷情况,并将县工商联执委企业名单提供给县人社局仲裁院,经协商对接以后仲裁院在处理涉及执委企业劳动纠纷时,通知县商联参与调解工作。二是制作“@砚山县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投诉与维权,你知道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会员群、家在砚山等平台对民营企业投诉和维权服务中心职责和投诉方式进行再次宣传,并要求平远商会、稼依商会在会员群内进行广泛宣传,班子成员在开展走访企业时将投诉和维权中心作为宣传内容,让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遇到问题能想到投诉中心,让民营企业通过中心实现“办事找到门、解困找到家、发展找到路”,真正体现工商联作为企业“娘家人”的作用。2023年以来共收到反映件2件,办结2件,满意率达100%。
5.关于“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工作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县税务局联合开展“拼经济拼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联合走访工作,采取现场调研、税法宣传、走访服务活动等方式服务民营企业,截止目前共走访企业15户,开展税法宣传15次,组织60余户企业开展集中宣传1次;二是牵头制定《砚山县“政企面对面·周末话亲清”2023年活动方案》,聚焦企业行业领域,设置重点纳税企业、重大项目、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旅游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27个专场。截止8月30日,共举办“政企面对面·周末话亲情”活动12次,会见企业50家,累计收集企业反映问题89个,办结销号42个。
6.关于“‘万企兴万村’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工商联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上的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报送乡村振兴惠企政策,汇编《砚山县惠企政策汇编》印送企业开展宣传,同时制作成电子口袋书在公众号、会员群进行宣传。二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部分企业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培训班、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动员会、文山州“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推进会,于9月7日邀请县农行就“万企兴万村”金融惠企政策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与参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7.关于“服务和引导民营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工作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23日与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共同签定《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合作协议》,支持、服务好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二是强化与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对接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联合调研、诉求解决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三)思考谋划基层商会建设不足。
8.关于“为会员企业搭建展示形象、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的方式方法不多,指导建设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探索商会组建模式,研究制定《砚山县推进基层商会建设实施方案》,于8月25日组织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9家单位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乡镇商会建设。二是修改完善《砚山县工商联领导干部及党员联系基层商会和执委企业工作制度》,明确具体挂钩联系的商会和执委企业。对走访企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梳理分析,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于2023年5月推荐平远商会参加省级“四好”商会评选工作。
(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9.关于“对新形势新要求下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县工商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提出的4个方面7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18条,截止目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结合当前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形成《2023年上半年县民营经济领域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并及时报县委统战部。三是2023年以来共组织2批次60余人民营经济人士到遵义会址、柯仲平纪念馆、博物馆参观学习,到富宁县谷留红军碉堡、甘屯红军洞开展“重走红军路传承革命精神”现场学习体验活动,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人士“自己人”的政治自觉和奋斗精神。四是制定《砚山县工商联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自6月14日以来共发布信息12期,微信公众号14期,均按要求开展“三审三校”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8日举行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分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重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等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撰写了心得体会开展研讨发言,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增强。二是将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专治工作纳入《砚山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每半年开展一次整治工作,在8月8日的党组会上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整治开展情况报告。
11.关于“派单工作落而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7月18日的党组会上对《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进行重新学习,要求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牢记派单制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按季度前有安排、季度中开展监督检查、季度末听汇报的方式开展派单制工作。3月17日、6月5日、9月6日,听取班子成员一、二、三季度派单完成情况,2月11日、6月5日、7月18日党组会上对一、二、三季度派单进行研究,并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派单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档案管理。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砚山县工商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二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深挖细找岗位职责、议事决策、制度机制、工作流程、作风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经过重新梳理排查,共填写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份,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12个,制定内部机构防控措施及承诺12条;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8份,查找个人风险点42个,个人防控措施和承诺42条,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亮权示险”全覆盖。
13.关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砚山县工商联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提高党务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建立工商联党务政务公开台账,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截止8月30日,共开展党务公开10次、政务公开7次。
(六)作风不实,责任压得不牢。
14.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19日组织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整治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文山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0条措施》,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开展了一次提醒谈话;二是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作风整治,6月30日开展动员部署会、7月7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学习研讨会,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三是制定《砚山县工商联公文处理制度》,强化公文处理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7月25日分管副主席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公文办理培训。四是7月25日分管副主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并就会议记录工作开展一次培训,经自查,自巡察整改以来县工商联会议记录内容基本祥实,能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过程。
15.关于“纪律作风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工作纪律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工商联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修改完善《砚山县工商联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的监管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的良好风尚。2023年6月以来,所有干部职工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均向按要求向领导报告后在返回后及时办理了补假手续。
(七)财务管理使用不规范。
1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白条入账”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修改完善《县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把关手续,实行财务报销单据“一单联签”,并7月25日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对照,全面梳理完善相关财务收支手续和单据、发票等,进一步加强审核监督,完善财务入账手续,确保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三是对存在白条入账问题,经自查支付订党报党刊费552元无发票问题为,在征订《云岭先锋》时,由于当时组织部未能开具发票,通知过后再来领取发票,因一直没有接到电话通知,年底会计又急于处理会计账务,在装订凭证时未能仔细查看,造成已入账但未附发票的问题,2023年6月,经与组织部对接,已将当时订阅党报党刊的552元发票领回并附于会计凭证后。支付2笔创卫垃圾清运费890 元无发票问题为,2021年7月开展创卫工作,为及时处理网格区的沉积垃圾,分2次到劳务市场请劳务人员清理搬运垃圾,因是个人务工行为,务工人员没有能力开具发票,只开具了白条收据,所以造成白条入账。四是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财务报销单据实行“一单联签”,经办人由具体经手人签署,股室负责人负责证明所经办事项及票据金额真实性,会计对原始单据及明细完整性进行审核,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票据及报销事项真实性,分管财务工作领导负责签署报销款项并同意是否报销,对于附件不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一律不予报销。
1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砚山县总商会会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会费管理使用;二是由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对分管领导作提醒谈话,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对2020年以来总商会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过梳理2020年至2022年,县工商联共借用总商会资金126216.64元,已还款119256.17元,尚未还款6960.47元(为垫付编外人员2022年下半年五险费用)。对未还款资金,县工商联积极与县财政对接,经向县政府请示并已得到批复,待财政允许支付时县工商联将及时拨付;县委统战部借款已于2021年4月16日结清。2023年未发生总商会资金外借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关于“党建引领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下旬至7月对县工商联3个直属商会和34家执委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全面掌握执委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截止目前,达到组建党组织的执委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平远商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建立《砚山县工商联领导干部及党员联系基层商会和执委企业工作制度》,将工商联干部职工及党员分两组挂联执委企业、直属商会开展党建工作联系,指导所属商(协)会及执委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1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党员大会3次、上党课3次;二是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派单工作,分别于2月11日、6月5日、7月18日党组会上对一、二、三季度派单进行研究,3月17日、6月5日、9月6日听取班子成员一、二、三季度派单完成情况,一、二、三季度党建派单共计派单2人次18条,所有派单任务均已完成。
20.关于“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工商联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二是于6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党的组织生活有关规定与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对全体党员开展一次提醒谈话,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6月30日的党员大会,6月、7月主题党日活动、8月党小组会除请假或外出已全部参加。
(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
21.关于“组织生活会简单应付,质量不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3月召开的2022年组织生活会,支部认真制定会议方案,于2月21日的支委会上进行了研究,并按方案认真抓好了落实;二是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做到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十)“三重一大”执行不严。
22.关于“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砚山县工商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备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推进决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驻政协纪检组的联系对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上报《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重要事项接受监督报告表》,邀请纪检组领导到会指导。2023年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组报送《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重要事项接受监督报告表》8次,纪检组列席党组会、班子会(主席办公会)2次。
23.关于“重大事项未集体研究”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中共砚山县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事项程序,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二是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9次,研究重大事项4次。每次会议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不是党组成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仅在会前沟通酝酿阶段提供意见建议,在列席党组会议时不参与表决。
24.关于“部分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完善新建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砚山县工商联(总商会)管理制度汇编》,汇总各项规章制度共24个,其中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17个,党员教育管理制度3项。二是修改完善了《砚山县工商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呈反弹现象
25.关于“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呈反弹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提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就巡察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要求强化协同配合、完善规章制度、做好资料收集、高效推动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二是建立“政企面对面,周末话亲清”活动,强化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加强与税务、人社、环保、检察院和金融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结机制、共同开展政策宣传;四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从7月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起,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好会前学习,按照“四个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在单位内部和在执委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整改落实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3123590;通信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2号楼县工商联办公室;电子邮箱:2584271693@qq.com。
中共砚山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