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县委巡察组对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看齐意识不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够自觉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不主动。乡党委心系群众抓发展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指示批示及中央“三农”精神学习不到位,贯彻不到底。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多次作出指示,乡党委仅组织学习2次,对2020至2023年中央“三农”工作会议精神仅作了简单传达,对2020年中央1号文件未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1号文件于2月发布直至7月3日才组织学习,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于9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在党政班子会上重新对2020至2023年中央“三农”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学习,并要求党政办根据县级要求将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指示及时纳入党政班子会议议题及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走形式,没有按要求制定系统计划,班子层面仅对二十大报告作了选择性传达,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闭幕式上的讲话及新党章未组织学习,全面完整理解精神有差距;向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辖区有38个党支部未开展宣讲,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目标差距尚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9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在党政班子会上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式上的讲话及新党章进行学习,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12月7日进行集中学习。二是由党建办牵头通过季度派单的形式,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截至目前,14名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宣讲24次,覆盖群众579余人次。三是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组织书记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并要求各党支部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进行学习,所有党支部均全覆盖开展学习1次。
3.理论武装工作形式化。理论学习简单应付,浮于表面。2020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是提纲式、选择性传达会议或讲话精神,系统、深入学习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学思践悟不自觉,发言材料照抄网络甚至相互抄袭。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学习主题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做到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截至目前,共在党政班子会议上学习26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会前及时拟写学习方案,做好学习材料印发、发言材料拟写、个人自学等,9月以来共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并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学习档案资料。三是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学思践悟不自觉,发言材料照抄网络甚至相互抄袭的问题,及时要求涉及的刘绍仙副乡长结合学习主题及工作实际,重新修改上交发言材料,并由乡党委书记王必新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部分工作推进缓慢
1.担当精神不足,违法图斑整改滞后。对违法图斑整改存在畏难情绪,督促跟踪不到位,整改率低。2018至2021年反馈盘龙乡违法图斑93个,要求于今年年底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4个,整改率仅25.8%,其余69个无实质性进展。
未完成整改。2018年至2021年,上级下达盘龙彝族乡卫片执法图斑93个,其中2018年28个,2019年8个,2020年48个,2021年9个,涉及工业采矿业及其他用地24个,农村宅基地69个。我乡借助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大好时机统筹开展了卫片图斑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图斑79个,还剩14个图斑未完成整改。
2.责任压得不够实,户厕改造推进迟缓。对农村厕所改造重部署轻落实,建设进度慢。2021和2022年均因户厕改造不力被全县通报并作检讨;2023年户厕改造任务840座,8月4日上报全部开工,但有的开工即停工,有的推进缓慢。翁达村委会长箐村小组李子建、李贵昌4月开工即停工,2023年4月前开工的308户截至7月底还有89户未完工,明德村委会赵恩德、李自高等8户1月开工至8月11日未完工。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扛实责任,倒逼工期,盘龙乡于2023年9月20日全面完成840座户厕建设收尾工作,截止2023年10月11日,已完成资金兑付802座,剩余未兑付38座,计划下一批次资金就位后完成拨付。
3.履职不主动,扫黑除恶成效巩固不到位。乡党委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存在“松气歇脚”思想,责任扛得不实,2020年至今,未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乱象整治不经常,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降反增。2020年发生治安案件66件、刑事案件68件,2022年发案数分别增至105件、86件。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9月11日,乡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上分别通报我乡目前刑事、治安案件情况,提出下步扫黑除恶工作建议。9月26日,乡党政班子会议传达县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村(社区)加强十大村霸情形宣传排查。截至目前,各村(社区)共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会议5次,线下开展宣传活动12次,覆盖群众2250人次,线上通过微信群、QQ等平台转发相关信息推送,覆盖群众5200余人。经排查,各村(社)均无村恶村霸情形,完成矛盾纠纷排查142起,调解成功115起。此外,在干部职工会议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从法律颁布背景、目的及六大亮点详细阐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转发到干部职工、乡级政法群,要求全体干部自学,提升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政治意识,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质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发展。二是结合第三季度普法重点对象“大走访”活动,对各村(社区)排查出的3名易肇事肇祸苗头性、倾向性人员进行入户见面访谈,针对3人各自存在问题,分别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旨在提高其法律意识,降低其存在的社会风险性,通过村委会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及乡工作队联合走访劝说教育,该类人员法律常识得到普及,心理得到疏导,日常情绪得到稳定。三是结合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经排查,辖区内无中、高风险矛盾纠纷,县综治中心转办6件诉前调解的婚恋、家庭纠纷已由重点工作提示函转到相关村(社区),相关当事人得到稳控。此外,各村(社区)每日安排专人在乡级政法业务群上报辖区社会稳定情况,基层治理各项信息得到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4.风险意识不强,部分工作存在隐患。对防溺水、防野生菌中毒等工作落细落小有差距,风险防范不够到位。部分坝塘、沟渠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牌设置不规范,翁达村村口河道、盘龙村委会拖支白村两处河道、两个水塘未设安全警示牌,明德村中坝塘护栏门长期敞开;对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只满足于动作到位,部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对有毒野生菌缺乏辨别力,今年以来,已出现5起疑似野生菌中毒事件。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南利河2处危险河段水域及拖支白2处水塘已于2023年10月18日制作安装结束。二是明德村中水塘护栏门已于11月10日上锁,以上防溺水危险问题已解除。三是及时建立了乡村医生联络微信群,对各村组疑似食用野生菌中毒情况实行每天晚上8点至9点上报乡食安办,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救治。加大对野生菌宣传力度,全覆盖签定不食用野生菌承诺书,每个村小组都刷写了不食用野生菌永久性墙体标语共120条,各村委会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不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15次,各村利用广播播放700多条,各村小组利用微信群进行宣传,各村委会利用街天摆摊设点进行宣传,再次召开群众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让宣传不留有死角,持续绷紧不食用野生菌这根弦。
(三)措施不够有力,脱贫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短板弱项较多
1.工作不务实,惠农利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对惠民政策宣传重形式轻实效,按月排查不深入,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及时。2020至2023年6月,超80岁未申领高龄补贴71人,盘龙村委会白脸山村小组康熊氏现年95岁(生于1928年4月),长达15年未享受高龄补贴,直至今年7月巡察发现才申领,错发谢登仙高龄补贴45个月5500元,其中2350元至今未追回。到龄未及时申领养老保险102人,错发194人18.39万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截至2023年11月,7月份排查出来的高龄补贴未申领的71人已全部核实并完成高龄补贴申请办理,错发谢登仙高龄补贴未追回的2350元已在11月初追回并退回县民政局;2023年养老保险到龄未及时申领的102人,已于2023年11月全部完成办理。2022年及之前错发的194人18.39万元,已在2022年全部追回。二是在整改阶段,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积极与各村(社区)对接,开展高龄老人核查比对,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完成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办理;及时梳理每月高龄台账,对死亡人员做好停发处理。三是在整改期间,社会事务办组织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到盘龙、三合、翁达、腻姐、明德五个村(社区)积极开展高龄老人核实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同时利用各村群众会和盘龙赶集天及时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在2023年11月召集全乡各村小组干部进行惠民政策宣讲,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思想有所松懈,人居环境提升仍有短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措施不够有力,辖区人居环境整体质量不高。小坝子、西蚌克等村执行“小铲铲”制度不到位,村中牛羊粪便随处可见;水淹冲、水石盆等村鸡狗放养现象突出;拖支白、四甲路等村部分生活污水直排路面、臭味扑鼻;三合、铅厂等村“五堆十乱”整治不彻底。6个村(社区)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大,部分农户庭院“脏乱差”仍然突出。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1月27日盘龙乡累计68个自然村开展10期村庄大清扫,群众参与人数27078人次,清理垃圾194.88吨,清理水塘75口,清理村内沟渠14.2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7.34吨。二是严格落实乡、村、组“红黑榜”月评比制度,9月以来开展红黑榜评比3期,每期评比红榜行政村1个、黑榜行政村1个,每期评比红榜自然村10个、黑榜自然村5个。三是结合“补短板、强弱项”整改工作,9月以来排查问题64个。通过全乡上下齐心、共同努力,顺利完成2023年州级对盘龙乡户厕改造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年度现场考评工作。
3.排查整治不彻底,“人畜混居”局部有反弹。对“人畜混居”常态化管控不够坚决,走访发现明德村委会明德村魏廷文和牛厂村杨成莲2户存在人畜混居现象。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盘龙乡于2023年7月11日,接到任务配单,巡查组要求于7月17日上报全乡排查整改情况,盘龙乡于7月16日督导各村(社)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开展摸底排查,由于时间紧、排查面广,盘龙乡于7月26日全面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全乡共排查出存在人畜混居1户(明德村魏廷文,于7月25日整改完毕),疑似人畜混居2户(长冲村:赵成有、杨文合);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出的牛厂村杨成莲户,明德村委会已经在7月14日(排查前)由村干部邓明仁发现并督促整改完毕,故不反映在此次排查整改范围内。
4.办法不多,小额信贷推进不力。截至2023年8月1日,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72万元,占年度任务320万元的22.5%,排名倒数第二。逾期贷款14.94万元,逾期4.33%,已超1%的控制线。
未完成整改。一是坚持以放贷任务为目标,严格按照小额信贷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召开群众会、党员会、微信群、村内大喇叭等宣传形式,在5个村(社区)开展小额信贷宣传10余次,扩大了群众对小额信贷知晓程度,并积极引导对缺少资金无法开展或扩大生产、种养殖规模的农户,进行贷款申报。二是8月15日,县级分配我乡小额信贷任务从320万元增加至555万元,全年任务增加了235万元,乡党委不畏艰难,克服一切困难,持续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动员,截至11月10日,全乡完成放贷360.5万元,完成率64.95%,排名全县第三;截至12月19日,完成放贷99户463.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57%。三是截至12月19日,逾期贷款14.3912万元,逾期率2.21%,明德村1户(逾期4.4879万元),腻姐村1户(逾期2.8万元)相关材料已送至农村商行盘龙支行,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待办理完成后,全乡逾期率即可得到有效控制。
5.攻坚克难劲头不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得不到满足。对群众关心的出行、饮水、通讯等困难没有想方设法破解,群众意见较大。辖区尚有5个村小组约20公里进村路未硬化,群众出行难,其中石板坡村2.7公里进村路为泥土路,“晴通雨阻”现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水石盆、布美所等8个村组330户1297人未通自来水。板栗、四甲路等10个村组手机无信号或信号弱。辖区群众反映机耕路路况差、灌溉沟渠堵塞等民生问题较多。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乡未通水7个自然村已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县共分为空港片区、黑所水库、阿香水库、红舍克水库、六雷水库5个供水片区,总投资为8.7亿。盘龙乡为空港片区涉及7个自然村,供水水源为新民水库和阿香水库。新民水库供水范围为:翁达村委会火头大地1个自然村;阿香水库供水范围为:明德村委会石板坡、板栗村、猴跌洞、小坝子、水石盆5个自然村,腻姐村委会布美所1个自然村。项目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水务局协调配合,由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承建,乡人民政府、村委会、村小组负责宣传、协调施工进场等相关事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配合好项目顺利施工。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日在翁达村委会火头大地村小组举行开工仪式,11月8日由县水务局组织在火头大地广场召开进场施工交流座谈会,参会人员为县水务局建管股工作人员、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乡人民政府水利工作人员、村委会书记、村小组组长、村民群众代表及部分群众,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顺利施工做好各项协调工作,施工方计划11月底进场施工。二是盘龙乡按照《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建设,通过“向上争取一部分+群众筹资一部分+有关企业捐资一部分”的方式,截至目前,已硬化路面64.4公里,占任务数100%,涉27个村小组3333户9710人,实现全乡全覆盖,并要求各村(组)党员干部定期对进村道路进行清扫维护。三是强化联系对接,我乡加强同上级移动、电信等通信公司的联系,于11月20日通过OA平台向县电信、移动、联通及广电公司发送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板栗村、四甲路等10个村小组手机无信号或信号弱问题的函(盘政函〔2023〕34号)帮助解决板栗村、四甲路等10个村组手机无信号或信号弱问题。
(四)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谋划意识形态工作不自觉。认识有偏差,对意识形态工作不用心,敷衍应付。2020至2022年,乡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仅3次,且内容均为工作通报。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主要领导为乡级意识形态负责人,并牵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二是自2023年以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4次,乡党委、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将意识形态列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于10月7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三是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述职报告中,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对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进行派单4次110条。
2.分析研判浮于表面。对意识形态缺乏政治敏锐性,季度研判浅表化。2020年以来开展季度研判未紧密结合辖区信访、政策落实等舆情易发点开展研判。2023年在“快手”出现“对盘龙蓝莓基地土地流转不满、阻碍施工”“盘龙乡文砚大道土地征收烤烟被挖了,怎么活”等视频舆情,后者被网民关联图斑整改进行炒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调整盘龙彝族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各项中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坚持一季度一分析一研判,摒弃消极回避的侥幸心理,主动预见网络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隐患,凡事从最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确保事无遗漏。截至目前,开展分析研判4次。二是于11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不断优化《盘龙彝族乡网络舆情处置预案》,确保发现舆情能够得到及时处置。三是强化培训,于11月8日组织召开盘龙彝族乡网评员业务培训和盘龙彝族乡志愿者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网评员、志愿者业务水平。
3.巩固移风易俗成果措施不够有力。村规民约执行不严,部分陋习有抬头趋势,周岁、乔迁办客和丧事跳花灯等情况较为普遍。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各村(社区)老年协会会员作用,组建老年义务监督员,年内对6个村(社区)村规民约进行修改2次,并利用各村(社区)赶集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10余次。二是严格落实乡、村、组“红黑榜”月评比制度,9月份以来开展红黑榜评比3期,每期评比红榜行政村1个、黑榜行政村1个,每期评比红榜自然村10个、黑榜自然村5个。严格按照规定加大对婚宴、周岁、乔迁等红白喜事的报备登记。三是认真开展“新乡贤”“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绿美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推选活动,积极推选上报绿美庭院34户,健康家庭3户,“新乡贤”2人。截至目前,法土龙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李加护被评为第一届砚山县新乡贤,1户被评为州级最美家庭,3户被县级命名为健康家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严的基调坚持不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谋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主动。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行动自觉,研究谋划不经常,对派单重安排轻督促,部分任务落而不实。2020年以来仅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至2022年有8个季度未听取派单完成情况,部分班子成员对派单任务落实不及时、不认真,甚至不落实,因工作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三年考核均处于中下游。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年初召开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1次,制定印发《盘龙彝族乡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方案》《盘龙彝族乡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1份。乡党委于2023年9月11日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月11日,11月7日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派单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判、研究下季度派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于9月11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1次。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分工,2023年下半年各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和所挂钩村委会(社区)共研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次,11月7日乡党委召开各村(社区)书记述责述廉评议会,各挂村领导分别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四是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乡纪委2023年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次,对履行责任不到位不及时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推动责任落实。
2.纪法教育抓得不紧。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对辖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均只是作简单通报,未结合实际开展“以案促改”,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2020年以来,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达35起。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多措并举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9月以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纪法·知敬畏·守底线”知识测试3次;以文件通报、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6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以案促改”开展教育活动。梳理盘龙乡2020年以来党员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形成课件,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新时代文明大讲堂、村小组干部大会等会议,用本乡近几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2次,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出现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18人,2023年开除党籍处分4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对出现多名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且落实教育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及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6人次。
3.“清廉村居”建设推进不够有力。对“清廉村居”创建工作研究不深,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辨识度不高。明德、盘龙2个村计划2023年创建,因发生违纪问题无法完成创建任务,已创建的腻姐示范村居亮点不突出,示范性不强。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突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乡党委主要领导于11月22日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挂钩领导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村“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3次,村党委切实担任“清廉村居”建设主体,采取符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夯实基础力争示点。明德和盘龙2个村结合本村特点,与党建工作、基层治理相融合,研究制定了《明德村委会“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盘龙社区“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村务清廉、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打实基础,为以后创建示范村居作保障。三是持续巩固示范点创建。腻姐村委会在已创建的基础上,再次研究制定“清廉村居”方案,进一步挖掘本村的特点和优势,持续巩固,总结提炼,确保本村“清廉村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各村委会(社区)发动县乡“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小组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在所在村委会显目位置张贴公布“廉洁寄语”31条,有效带动“清廉村居”建设。
(二)推进“两场革命”不够有力,“慵懒散漫”问题仍然突出
1.践行“文山之干”不够主动,慢作为问题仍较突出。推行“三法三化”“三个马上”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漂浮、效率低下。2022年2月,县委要求各乡镇整理上报危房改造兑付台账,盘龙乡责任压得不实,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后请示延长时限仍未按时完成,在县委的多次催促下,直至2023年5月才完成。2023年1月18日乡党委政府安排各村(社区)在1月21日前对部分困难群众进行慰问,明德村委会不把困难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有5户慰问物资未及时发放。2020年以来,因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多次被上级要求作说明或检讨。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工作要求,聚焦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盘龙彝族乡每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清单完成情况予以排名公示,并制定印发《盘龙彝族乡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交叉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结合每周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抽查干部职工工作完成情况,切实让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让每一项工作都实起来、落下去,全力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对负责整理上报危房改造兑付台账的陆宏安同志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由乡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三是针对明德村慰问物资未及时发放问题,明德村党委已于6月21日将慰问物资发放至群众手中,且10月26日分管社会事务办的领导钱丽羽同志及明德村党委挂村领导刘绍仙同志对明德村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纪律作风监督力度不足,日常纪律“宽松软”。不敢动真碰硬,日常纪律监督薄弱,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不强。2020至2022年开展纪律监督22次未发现问题;2023年4月12日开展日常检查发现6名职工迟到、早退,仅在内部群作了通报,4月14日发现3名班子成员迟到、早退,未作处置,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好。谈话中干部职工还反映部分同志存在“走读”及上班时间吃早点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力度。把纪律作风督查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截止目前共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督查3次,日常纪律作风督查16次,发现迟到、早退5人,针对存在问题,全乡范围内曝光栏曝光1次5人,提醒谈话5次5人。二是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找准纪委职责定位,扭转老好人思想。发现领导干部、职工存在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教育。乡党委书记于2023年11月16日对4月14日迟到的3名班子成员和6名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3.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群众“办事难”现象。明德村委会水石盆黄传能2022年5月和6月2次到乡司法所反映石场损毁其土地无果,同年8月再次到乡纪委反映,乡纪委向司法所“一转了之”,至今未组织调解;腻姐和明德乡村医生经常不在岗,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机关作风整顿,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乡纪委于2023年11月17日至23日对窗口办事部门进行督查检查2次,走访办事人员、群众18次18人,对办事群众有效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乡纪委及时对接司法所、综治办,发出督办通知,督促组织调解黄传能反映的问题,11月16日,乡综治办、司法所、明德村委会组织水石盆黄传能与石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并已达成协议。三是由乡党委书记王必新于2023年11月16日对纪委书记、司法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6月29日卫生院领导对腻姐和明德的乡村医生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盘龙卫生院对明德卫生室服务态度差和腻姐卫生室无故脱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进行处理并下发决定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要求不严,部分制度落实走样
1.执行议事决策制度有偏差。乡党委对议事决策方式、内容把握不准,大包大揽,把方向的作用发挥不充分。2020年以来均是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事无巨细,会前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部分事项议而不决。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砚山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盘龙彝族乡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试行)》制度,多次在党政班子会议上对相关制度进行传达学习,充分把握议事决策范围,确保议大事、要事,二是安排党政办专人负责会前收集汇总会议议题,报党委书记审定,确保会前准备充分。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对涉及决议事项,分类别在党委会、班子会上审议表态,并要求党政办主任规范会议记录。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流程,“一车一档”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监管存在漏洞。2022年8月购买特种车一辆,至巡察组进驻才录入系统,10个月处于无监管状态,导致出现加油错误发动机损坏的严重后果。2021年11月县公车办启用预警系统以来,累计“无任务出行”预警达500余条,多辆公务用车还出现超速行驶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制定印发《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管理使用公车。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制度。由党政办专人负责,规范使用公车管理平台,完善公车使用登记,坚决执行“用车必登记,用车必申请”要求,消除公车使用风险。三是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3年10月6日,由乡党委书记对党政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
3.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对村(社区)指导缺位,部分村组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盘龙村委会土锅寨三组近年出租、转让多处荒山、鱼塘及修建活动室等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因决策不透明,群众意见大,上任干部离任2年难交账。2020年以来有21个村小组存在对村中项目未实行“四议两公开”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砚民联发〔2022〕5号砚山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盘龙彝族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8日从OA平台印发文件至各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居民小组)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根据各村实际,从9月份开展制定每月监督、走访重点,将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9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盘龙村委会土锅寨三组近年出租、转让多处荒山、鱼塘及修建活动室未执行“四议两公开”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找回了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协议、合同,进一步公示公开;新老干部相关材料账目已完成交接。三是乡会计中心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11月8日、11月29日在三合村委会17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盘龙村委会26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翁达村委会15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腻姐村委会10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进行财务法律法规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的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不得党员干部擅自决定,要对集体资源、资产情况定期到村务栏与微信小组群公示。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四风”纠治不彻底
1.求真务实精神淡化,文风不实现象突出。对文稿质量要求不高,虚假应付。原乡党委书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盘龙工作发展》材料多处出现不切实际的表述;《盘龙彝族乡制度汇编》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出现“院党委”“院党组织”等表述。三合村委会为迎接检查,2021年安排专人补抄37次学习记录。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县上参加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培训班,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办公技能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层层审核,确保文稿不出错。二是安排党政办专人负责对原乡党委书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盘龙工作发展》材料对接修改,并进一步完善《盘龙彝族乡制度汇编》。三是9月25日,三合村委会挂村领导姚宏平同志对三合村委会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屡禁不止。2020至2022年,乡机关超标准接待12餐,超人数陪同2餐,各村(社区)工作餐餐费超标49餐。如,2022年10月20日接待县妇联共7人490元,超标70元;2021年3月12日接待组织部6人,陪餐10人。盘龙村委会2022年4月11日工作餐7人526元,人均75.14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超标餐费进行追缴,涉及巡察整改超标餐费16327.8元已全都追缴完成。二是在2023年9月19日对盘龙、三合、翁达、腻姐村委会及村小组涉及餐饮浪费的干部组织到乡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约谈,并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严格规范所有餐费(包括会议、活动、工作餐)人均不能超40元。就餐签到表必须与菜单上就餐人数一致,同时组织任何活动、工作餐、会议伙食都不能上高档菜肴、严禁烟酒,就餐人员仅限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严禁邀请无关人员参加。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报销票据附件不全。审批不严不实,部分收入和支出单据附件不全,财务凭证不能客观反映业务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16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盘龙彝族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各种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始票据应拒绝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报销。二是加强村级财务核算及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业务报销流程,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村级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针对2020年-2022年会计凭证一共存在三个问题共66笔签字不规范无证明人和经办人签字问题,由财务室牵头负责已全部翻阅会计凭证跟据当时的证明人和经办人补签完,无法补签的核实情况并做出说明,并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乡机关及各村(社区)对固定资产管理没有形成常态化,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乡机关购入消防车辆等共31项53万余元未入固定资产,村级有85项基础设施8余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规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2020年以来乡机关购入消防车辆等共31项53万余元未入固定资产由财政所牵头负责进行补录,对无法补录的固定资产查清情况并做出说明,并由分管财政所和经济发展办的分管领导对财政所和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村级涉及85项基础设施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中心)牵头进行核查补录截至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补录。
3.村级资金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依然存在。明德村2016年至今,市场摊位费由老年协会收取未入账,直接用于“重阳节”“三八节”等活动支出,截止2023年6月结余2.29万元由私人保管。老鹰山村原副组长2021年收取砂厂保证金及“抽成费”共23.2万元未入账,用于道路建设,余3.2万元至2023年7月4日才入账。其他部分村组还存在土地、山林、鱼塘等出租租金未入账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11月8日、11月29日在三合村委会17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盘龙村委会26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翁达村委会15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腻姐村委会10个村小组干部及报账员进行财务法律法规培训。二是明确规定村级报账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现金缴到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小组每季度在村务公示栏、小组微信群进行财务公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遵守规章制度。三是三合村委会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于2023年10月30日对老鹰山村小组组长李桂奎、副组长张永祥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大乡纪委、村监委监督力度,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9月、10月、11月、12月监督重点,定期、不定期抽查村集体资金管理情况,发现问题2个,已督促整改。四是明德村2016年至今,由老年协会收取市场管护费情况,村党委于2023年10月9日晚召开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大家一致表态决定,继续由老年协会收取市场管护费,并做出情况说明。
(四)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责任扛得不实,工作落实有差距。乡党委未结合实际思考和谋划党建工作,停留在“口头重视”层面。2020至2023年6月仅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近3年的党建工作方案和2021年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等重要事项均未上会研究;班子成员对挂钩村(社区)党建工作日常督促指导不深入,村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不主动,6个村(社区)党组织均不同程度存在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不系统,思路不清、目标不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等问题。因工作未一抓到底,三年来基层党建综合评价等次连年下滑。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于下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确保党建带、党建促的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是采取支部挂联和季度派单形式督促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将班子成员挂钩联系至党建基础薄弱、活动开展不经常、支部作用发挥弱的支部,并以派单形式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到支部指导党建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季度派单形式到挂联支部开展活动2次,涉及支部14个。三是创新与文山东山乡开展跨区域党建联建活动,学习先进、资源共享、党建共建,不断厘清工作思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制定完成《砚山县盘龙彝族乡跨乡党组织联建实施方案》,分别于9月6日下午,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与中共东山彝族乡委员会以党建联建形式举行了结对共建签约仪式,并联合开展了9月主题党日活动。11月24日,盘龙乡、八嘎乡、东山乡开展了跨区域党建联建活动,一同开展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
2.办法不多,村集体经济薄弱。对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增收研究不深入,办法措施少,立足优势助推集体经济增收成效不明显。2022年集体经济还有2个村(社区)未达10万元,桑源社区8.2万元,盘龙村委会仅7.5万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5个村委会1个社区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与各村(社区)书记、报账员进行汇报,把能利用的资金利用起来,对周边的产业能进行入股的进行考察,拓宽思路,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盘龙、三合、明德村委会成立了烤烟合作社,翁达、腻姐村委会成立村经济合作社健全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截至2023年底,我乡6个村社集体经济均能超10万元。
3.督促指导缺位,村级活动室管理不善。活动场所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土锅寨、干龙潭等4个活动室喇叭损坏长期未修复;长冲村活动室脏、乱、差现象突出,新垮勒活动室年久失修多处漏雨。观音洞村活动室生活用品乱堆乱放,果皮纸屑随处可见。其他村活动室也不同程度存在卫生清扫不经常、广告清除不彻底等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健全完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指定专人管护,常态化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管理,并结合11月“主题党日”活动全覆盖组织全体党员对活动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清理,确保活动场所干净、整洁。二是对部分活动室年久失修问题,由于我乡财政困难,于11月10号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帮助解决腻姐村委会新垮勒等3个村小组新建活动室经费的请示》(盘请〔2023〕23号)请示。三是土锅寨、干龙潭、五家寨、西蚌克上寨4个活动室喇叭已经修缮完毕,已能正常使用。
4.执行制度不到位,未足额收缴党费。执行党费标准不严,部分人员未足额缴纳党费。机关党支部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党费,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有16名同志少缴纳党费36.49元。2022年11月以来,村“两委”班子成员未按工资基数比例缴纳党费,每月仅缴纳1至2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11月17日召集下属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期党费收缴培训,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按要求推进。二是针对机关支部少缴纳党费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未按工资基数比例缴纳党费相关补缴工作已于9月底前补缴完成。三是建立了负责党费收缴人员工作名单,确保专人负责。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了党费收缴管理人员名单,同时按时收集各村社党费收缴统计表,确保账款相符,收缴规范。
5.工作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对发展党员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应付思想未根除。全乡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46名,不同程度存在讨论不及时、考察不深入、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照发展党员要求,将有能力、有思想的人吸纳进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今年内发展预备党员10名,均为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分别于8月29至8月31日和11月17日,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三期培训和主题教育党组织书记轮训,对全乡63个党组织书记和参训党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1次,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于10月27日,组织全乡6个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到乡资料室,对发展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并开展业务培训1次,针对党员材料不完整问题开展了整改,确保发展党员资料规范、程序合法。四是督促村委会每月20日前上报党员月调度表,做到应讨论尽讨论,进一步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五)要求不严,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把关不严,部分同志交心谈心走样,查摆问题不深。2020年以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未深入开展交心谈心,仅对拟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简单互通;2021年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4名班子成员未结合岗位职责查摆问题,查找的问题空泛。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于11月22日在党委会上及时传达学习《砚山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二是针对2021年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4名班子成员(袁加林、江东、刘绍仙、李采辑)未结合岗位职责查摆问题,督促相关班子成员于11月底前完成了整改,并由乡党委书记王必新同志于12月26日进行集中提醒谈话,确保2024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查摆实、切合实际。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不高,活动不规范、不正常。班子成员对机关、青年人才、站所联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缺位,把关不严,相互批评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干塘子村支部4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打铁寨支部自2021年换届后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其他村支部也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或是长期不召开的情况。
未完成整改。一是10月18日,腻姐村挂村领导约谈了干塘子支部书记杨常坤,10月19日,明德村挂村领导刘绍仙就未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约谈了打铁寨支部书记王成良。二是采取支部挂联方式,将班子成员挂钩联系至14个党支部,并以派单形式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到支部指导党建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召开。三是待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或者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后进行整改。
3.“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督促不到位,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挂联党支部指导不力,农村党支部有的长期不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普遍存在以学习文件、讲话代替党课的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指定专人对各党组织系统录入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工作群进行通报,限时整改,10月18日通过工作群开展通报1次,发现问题5个,已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党建办人员于11月22日对明德村、腻姐村和翁达村开展实地检查一次,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的实效。三是结合主题教育讲党课工作要求,全乡64个党组织全覆盖制定了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提纲,确保讲党课落到实处。同时在11月17日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乡党委书记王必新同志带头讲授了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并对如何讲好党课开展了专题辅导。
4.“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高。把“主题党日”活动当负担,落实变味。机关3个党支部活动主要以环境整治为主;大腻姐支部2020年以来只开展了2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均是打扫卫生;2022年长冲联合党支部6次“主题党日”活动只有3人参加,占支部党员14名的21.4%,2022年11月以来未开展过“主题党日”活动。打铁寨支部自2021年换届后未开展过“主题党日”活动,其他村级党支部普遍存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参加人数少、形式内容单一等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照“月提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乡级“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明确当月必学内容和必开展活动,确保活动规范。同时在乡级“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中增加自选动作,提升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开展联建共建“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到邻近党组织学经验,学做法,提升活动质量。分别于9月6日下午,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与中共东山彝族乡委员会以党建联建形式举行了结对共建签约仪式,并联合开展了9月主题党日活动。11月24日,盘龙乡、八嘎乡、东山乡开展了跨区域党建联建活动,一同开展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创新学习方式,今年以来,青年人才党支部创新形式,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趣味问答和知识巩固学习1次;结合建军节活动,邀请退役军人和参战老兵到翁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机关支部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专题研讨。
(六)不注重人才培养,选人用人不规范
1.村组干部配备不齐。不注重村、组干部储备培养,村组干部青黄不接,部分岗位长期空缺。截至目前,全乡空缺村“两委”干部7人,其中明德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2021年空缺至今,盘龙村党委副书记和2名村委委员2022年辞职后至今未配备。空缺村组干部10名,三合村委会白石岩村支部书记、组长和2名副组长2022年11月辞职至今未配备。
未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明德村党委副书记(邓明人同志)、盘龙社区党委副书记(杨朝杰同志)、盘龙社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旭同志)补选工作。二是明德村空缺的副主任及村委委员人选已通过县级联审,待完成选举后即可补齐;盘龙社区空缺的1名村委委员已在开展人选考察工作,待考察出合格人选后将立即开展补选工作;腻姐村空缺3人中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及村委委员已于11月20日上报开展县级联审,目前县级还未反馈联审结果,待联审及后续程序完毕后可补齐。三是乡党委书记王必新同志及挂村班子成员于12月23日,下沉白石岩村小组组织开展村组干部补选工作,已选举出3名村干部(3名委员)。四是建立后备力量储备名册,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同时结合“双提升”工作,今天以来,推荐5名村(社区)干部参加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进一步储备后备人才干部。
2.任前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中层干部任前谈话不够严肃,谈话不规范、不深入。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于11月22日在党委会上及时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砚山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截至目前,严格按照《砚山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新任命、退休、内部调整人员12人开展谈话12次,并及时记录谈话。
四、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
(一)后续整改措施不力,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2020年县委巡察反馈的“明德村委会大冲子村小组2015年购买80套桌子板凳不知去向”“滞留惠农资金问题比较突出”2个问题,整改验收时未完成整改,后续未研究推进,至今未完成。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入户走访、谈话等方式,对大冲子村小组2015年购买80套桌子板凳去向进行核查,于2023年10月11日晚召开群众会议同意将之前的集体固定资产80套桌椅板凳的事宜取消,今后不再属于集体资产,并将落实情况进行说明报乡党委。二是对滞留于原弯冲村小组长李德宽手中的惠农资金,经多次与李德宽沟通无效,其态度强硬,坚决拒绝退还集体草原生态补助款,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动真碰硬不够,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的“集体资产资源管控不力”问题,其中白泥井村小组群众侵占集体林地30余亩以“时间久远、涉及户数多”为由至今未整改。
未完成整改。强化集体资源管理,乡党委书记、挂村班子成员、分管农业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多次到白泥井村小组召开群众会和党员大会对群众侵占集体林地30余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走访群众了解核实情况,但由于涉及群众较多,逐户调查核实仍需一段时间,目前已对接好县级农科部门和县档案局,待逐户核实调查清楚情况后,将对白泥井村小组1980年和2017年土地确权资料进行查阅比对确定侵占户数,最终通过召开群众会的方式,及时将侵占土地退还集体。
下阶段,中共盘龙彝族乡将着眼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发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盘龙彝族乡党委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3650011;通信地址:盘龙乡盘龙新街1号盘龙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1664270260@qq.com。
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