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理论武装工作不扎实,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
关于“开展理论学习前松后紧,走形不走心”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月30日在单位内部制定印发《2024年县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好专题学习,分别于1月11日、2月28日组织开展县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每次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均能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和学习主题认真撰写个人交流发言材料。二是2024年1-3月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开展“自强诚信感党恩”、弘扬延安精神、家风家教等主题宣讲5场次400余人次,每次宣讲前党组书记能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宣讲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联合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不够有力
1.关于“‘两规’重难点指标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履行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组织成员单位就指标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截止2023年底,我县宫颈癌人群筛查完成17570人,筛查率60.23%,完成州级指标要求;2024年“两癌”筛查已启动,目前各乡镇、村社已全覆盖召开宣传会,一季度完成免费筛查2226人次。针对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问题,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科学安排2024年社区干部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制定了《砚山县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将全县女干部纳入培训计划。二是针对2023年州对县指标考核工作,县妇儿工委办多次向州妇儿工委办、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就考核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方向进行了详细汇报。2024年4月8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砚山县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就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研判分析,推动“两规”指标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有效提升。三是县妇儿工委办结合上年度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下发了《砚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砚山县2023年度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砚妇儿发〔2024〕1号),详细列明各乡镇、各单位存在问题,要求涉及问题整改的成员单位于10月30日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2.关于“‘爱心爸妈’结对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提醒未开展活动的“爱心爸妈”开展活动,12月26日,县委分管领导在砚山县“文山之干”比学赶超群通报未开展关心关爱结对帮扶活动人员名单,截止2024年1月23日,已有109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完成结对帮扶。根据2024年1月24日下发的砚办通〔2024〕6号《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关爱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已将“爱心爸妈”结对帮扶工作融合到民政局,结合文件一并开展活动。
3.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来,县妇联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根据来访者的要求,选择家访、电访等形式帮助解决家庭矛盾,根据家庭矛盾等级划分,有中高风险的案件积极与司法局、政法委联系,协同一起完成矛盾解纷化解。截至目前,共收到来信来访5件,24小时以内都能够及时介入案件跟进协调处理。
(三)执行上级工作要求不严,助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差距
关于“落实‘晨起五件事’叠被子、收衣服行动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位推动落实。县行动办将家居环境纳入县级“三个一”季度考评范畴,在乡镇村社随机抽取4户农户考核其绿美庭院、家居环境落实情况,占分为20分,实现了县级层面对户内收整业务的监督问效,强化了乡镇对叠被子、收衣物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视。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实现规范化跟踪管理。县妇联每月对各乡镇叠被子、收衣物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主要负责的同志亲自扛责到所有乡镇进行督导。2024年一季度,所有乡镇、村社及村(居)民小组全覆盖召开了叠被子、收衣物动员培训会。网格区卫生维护实行定期+轮班的方式进行管理,即每周五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逢重要节点按照单位人员三分之一的比例排班每日进行卫生维护,有效统筹中心工作与网格区卫生管理。2024年一季度,县妇联组织在网格区召开群众会1次,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卫创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对网格区开展卫生维护130余人次,联合县行政执法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共同开展清理整治3次,网格区卫生状况持续好转。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主体责任扛得不实
1.关于“分析研判走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来,县妇联党组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敏锐性,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全面查找影响妇联系统意识形态的风险点,提出防范工作措施,形成《县妇联2024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报告》1份,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
2.关于“抓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展示砚山巾帼风采宣传工作力度,对2021年、2023年荣获省级表彰的陈开丽、卢安魁“最美家庭”事迹形成先进典型事例通过“七乡妇儿之声”微信公众号在“三八”节期间发布进行广泛宣传;二是3月13日联合县文明办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砚山县“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继续做好先进家庭挖掘选树。三是3月25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在砚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家风家训厅)举办砚山县2024年“清风润万家 文明幸福家”宣传教育文明实践活动,特邀2020年获云南省最美家庭称号的聂应菊家庭现场分享家庭故事,并邀请最美家庭代表5户家庭参与活动。
3.关于“巾帼志愿服务队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20日建立《砚山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到各乡镇,进一步规范2022年在县、乡、村、组建立的625支巾帼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形式、服务时长等,明确要求各乡镇每月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并反馈活动情况,县妇联将在年内结合各乡镇工作反馈情况进行全面和重点督导,推进巾帼志愿服务队实现长效化、规范化管理。今年1-3月,各乡镇巾帼志愿队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158场次,共3137人次巾帼志愿者参与了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达1万余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
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细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不准确的5名同志在3月30日前重新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5份,查找廉政风险点30个,制定防控措施30条,并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找准找实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符合岗位实际。
2.关于“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个一’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个一”要求,2月7日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学习教育,3月份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和对单位2个股室开展监督检查,3月20日向纪检组、纪委报告了一季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并将在每季度把落实“四个一”要求形成常态,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二是认真做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监管,2月5日和3月28日先后2次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纪律,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规定,及时规范工会费用使用,确保在列支各项工会经费时均使用真实、完整、规范的正规发票。对2021年以来工会会费缴纳情况进行再次检查核实,联系未缴纳工会会费却享受工会福利的王艳红同志于1月4日清退资金300元。
3.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0日、3月25日先后通过党组会、班子会等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砚山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办法(试行)》2次,让班子成员加强对派单工作的认识,牢记派单制工作要求,提高派单任务落实质量。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月18日,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工作开展提醒谈话1次3人次。三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要求,一季度,县妇联主要领导于2023年末对2024年一季度派单工作进行研究安排,2024年1月10日向4名班子成员发出派单4份23项派单任务,3月15日对各班子成员派单完成情况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3月29日召开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常主体责任派单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季度派单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县妇联4名班子成员拟写一季度派单完成情况报告4份,并注重派单任务痕迹资料收集,按照一人一档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档案。
(二)执行制度不严格,内部管理松散
1.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程序尽快配齐党组班子成员;二是2024年3月7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妇联实际,完善《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定;三是根据党组负责人长期抽调县委行动办的实际,党组负责人截止目前召开干部职工会6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
2.关于“工作纪律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2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文山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0条措施》,通报正反典型案例;二是2024年2月7日雷红梅主席对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陆文丽、商显著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并在2024年2月21日在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干部职工请销假和外出报备登记备案。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妇女群众不够用心用情
1.关于“服务妇女群众不够用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日,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单位名称牌匾及时挂牌,并分别通过部门“七乡妇儿之声”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新媒体发布搬迁公告,把县妇联现办公地址在网络上公示公开,方便妇女群众办事;二是由党组书记雷红梅牵头,及时跟进协调韦某柳、雷某2020年用房产抵押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因政府贴息不到位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已争取政府支持解决,韦某柳3月9日拿回房产证、雷某3月12日拿回房产证。
2.关于“落实工作走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8日结合砚山实际制定并印发《砚山县妇联2024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二是结合2024年度重点工作对《砚山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强化、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三是3月20日前对2024年一季度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确保内容真实、总结到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联系纪检组和纪委,并推动此项工作每季度形成常态。
3.关于“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11个乡镇开展抽查工作,一次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委会“巧媳妇”开展情况,实地走访“巧媳妇”家,确保名单的真实性、有效性。2024年4月,为有效的开展好此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下发《关于“巧媳妇”评选时间更改的通知》(便签6号),“巧媳妇”评选工作从每月一评改为半年一评,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上交,每个村(社)选出10户,让“巧媳妇”评选活动真正发挥出作用。二是根据州妇联在108个村(社)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于8月24日下发到工作群,10月26日,到11个乡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业务指导,10月30日,在群里要求上报开展情况,11月5日上报州妇联。12月15日,结合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抽2个村委会考核妇联相关台账,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台账。
3.关于“‘三访’工作没有落到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月16日、2月29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访四察五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便签〔2024〕1号)《关于在“宣传宣讲、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现场办公”下基层开展“七个一”活动的通知》(砚妇通〔2024〕3号),对基层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开展走访妇女儿童、走访家庭、走访企业活动进行规范。县妇联采取“分片调研、重点指导”模式,分片区对11个乡镇开展调研工作,2024年1月底,县妇联主席带头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妇联执委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开展“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业务督导,指导乡镇、村(社区)妇联收集整理“三访四察五送”工作资料和妇联重点工作台账,了解掌握基层妇联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基层妇联干部履职情况。截至2024年3月22日,全县各级妇联干部先后深入11个乡(镇)、108个村(社区),对23692户家庭和85193人、62个两新组织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技能、送健康”活动889场,受益群众35403人,引导“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开展思想引领、巾帼建功、维权服务等各类活动11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党建工作抓得不紧,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1.关于“不注重谋划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4月16日制定了砚妇党组发〔2024〕3号《中共砚山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2.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2月22日采取1名党员班子成员李红晶与1名非党员干部陆思吉“结对子”的形式,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干部入党积极性;二是2024年4月16日党组高度重视,将发展党员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重新印发砚妇通〔2024〕5号县妇联及相关股室岗位分工及工作职责,对从事党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安排一名预备党员负责党建工作。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2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升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意识;二是在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少交党费的追缴(2022年3人补交18元、2023年补交5.5元,在2024年3月20日11:24已将两年少交党费23.5元存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账户上),2024年1月起县妇联全体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76元。
4.关于“党务公开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月20日已制定《砚山县妇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支部党员评议、干部考核等重点党务工作纳入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全面性。
5.关于“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1月19日中共砚山县妇女联合会党组2023年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政治站位要“高”。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深入分析,深挖根源,真正做到纠正、纠错、纠偏。二是问题查找要“准”。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绕弯子、不兜圈子,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相互批评要“辣”。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充满“辣味”,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的不能轻易过关。被批评的同志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而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二)党建带妇建成效不明显,基层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
1.关于“推进妇委会进‘两新’组织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筹推动。加强与县两新工委对接,于2023年1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两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的通知》至全县各级党组织,明确目标任务、组建原则、创建步骤和2023年两新组织拟组建妇联组织计划表。二是做好材料收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截止目前,计划建组织的30家“两新”组织已完成组建28家,其余正在推进中。
2.关于“村(社区)妇联干部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云南省妇联关于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云换届办〔2020〕1号)中关于“村(社)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达到100%”要求,2024年1月25日和3月28日先后召开阿猛镇伍家寨村和租那村妇联二届二次执委会议,补选产生伍家寨和租那村妇联主席各1名。对由非“两委”委员担任的平远镇木瓜铺村妇联主席待2025年村(社)两委换届时进行调整;二是每半年对村(社)妇联干部在岗情况、变更情况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边检查边指导。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实,抓巡察整改的韧劲不足,问题整改没有“清仓见底”
1.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妇联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认真执行中共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指引(试行)》,分别于2月20日、3月12日、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健全完善了《砚山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砚山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并在集中整改期满后,按要求每半年向县纪委县监委报送1次后续整改情况。
2.关于“对执行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妇联党组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上轮巡察建立的《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砚山县妇联工作群众评价工作办法(试行)》两个制度进行研究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砚山县妇联工作群众评价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废除,《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当前工作进行修改完善后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3122601;通信地址:砚山县总工会附楼砚山县妇联;电子邮箱:ysxfl312260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