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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砚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9-18 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927日至20231130日,县委巡察组对砚山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227日,县委巡察组向砚山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站位不高,落实党中央对公安系统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一)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政治建警有差距”第1至3个具体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和公安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未形成思想自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理论中心组学习走形不走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抓实政治学习。局党委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委召开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政法公安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12次专题学习,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提出了下步落实工作意见25条,全局各部门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二是统筹谋划,抓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委制定下发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坚持党委带头学、部门系统学,有效提升学习的组织领导和学习质效。三是提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效。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拟定了六个专题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暨党委扩大大会分开召开。会前党委书记认真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会上主持学习讲评和学习总结,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会上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均由县局政治处和局党委书记双层把关审核,有效提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效。

(二)关于“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弱化”4至6个具体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网络监管缺位,信息发布把关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全力维护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党委修订完善《砚山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委工作要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题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上半年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会议听取了平远分局、国保大队和网安大队关于近期民族宗教领域、国家政治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分析报告,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全力维护全县网络安全。2024年以来,坚持全天候网络安全巡查关注机制,强化对全县各部门各企业网站的巡查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共上报网络舆情信息22期,处置涉我县各类负面舆情信息300余条,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党委修订下发《砚山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工作职责,共公开的4条政务信息,发布108条信息均无错敏信息,政治巡察反馈的2023年1至9月在网络发布的52条错敏信息已整改完毕。

(三)关于“缺乏公安铁警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质效不高”7至9个具体问题“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等级派出所创建乏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抓得不实,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打折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等级派出所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2024以来,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等级派出所创建工作,计划年内创建完成两个二级派出所打造两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任务二是常态化抓实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召开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1次,扫黑除恶线索核查专题会议3次,专题研究推进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工作;与检法等相关部门会商2次;严格落实核查结论“三长负责制”,共收到举报线索1条办结1条;为遏制涉黑涉恶犯罪滋生土壤,强力开展滋生黑恶势力领域打击整治,共立寻衅滋事案3起破1起,共获取1条淫秽色情犯罪线索,8条涉赌犯罪线索已全部移送处理。三是督促指导“第二班主任”“法治村长”“三官一师”挂钩民警到岗到位。今年以来,挂钩民警工作均加入学校班级家长和村(居)民小组微群,适时开展法制授课和普法宣传,共到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14次,受教育62437人次,共为挂钩重点村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2人次,共2084个自然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户开展法治宣传2949户、发放宣传资料11468份、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4起、以案释法5场

(四)关于“谋划不足,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第10至14个具体问题“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能力不足,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不到位,缉枪治爆不够彻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重点人群管控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打好电讯诈骗防控战。今年以来,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电诈工作1次,召开全县电信网络诈骗专题会议、县反诈中心专题研究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各1次,向被电讯诈骗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送通报函1份;电诈案件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6.12%,共打掉“两卡团伙”3个,抓获两卡涉案人员68,惩戒55人,扣押银行卡48张、手机卡16张、手机9部;共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接收预警信息242条劝阻230条,紧急止付涉案账号36641个,止付金额5952.46万元,成功为群众追回返还被骗资金15.72万余元;共累计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33350人,注册“金钟罩”142253人,受保护人数163555人,累计劝阻受骗群众51832人次。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局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站位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书记”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清单化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肃事故倒查、倒逼责任,共召开党委会议3次研究深入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精准研判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共组织机关60余名机关民辅警下沉各派出所开展24小时蹲点驻守,有效加强路面秩序管控;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到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14次,受教育62437人次,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70次,受教育群众31218人次。截止目前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86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1%。三是持续开展缉枪治爆工作。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枪治爆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判提出下步工作落实意见,制定下发了《砚山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上半年组织开展宣传工作18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群众上缴各类枪支19支,子弹424发,雷管4枚,手榴弹5枚;共办理非法持有枪弹刑事案件3起,办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起,查处1起,处罚1人。四是强化案件执法监督力度。针对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等环节的监督,推行了法制民警分片挂钩机制,案审民警在巡查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每日执法通报督促办案民警整改。同时为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关于“严的主基调坚持不好,从严治警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认识有偏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第15至17个具体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形式,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得不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4年以来,局党委强化落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5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部署研究主体责任派单和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年初党委制定下发《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过分管领导提出岗位风险意见和自己找的方式,找准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填报工作,共制定防控措施2286条,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个。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委修改制定《砚山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中共砚山县公安局委员会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共召开3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经费问题,未出现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项目经费支出。

(二)关于“从严治警宽松软,公安铁军锻造有差距”第18至19个具体问题“纪法教育抓得不紧,整治‘慵懒散漫’态度不坚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以案为鉴法纪警示教育工作。党委制定下发砚山县公安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砚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领域专题法纪教育工作方案》,不断强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学习3次、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大会1次强化法纪测试督促工作,季度的纪法测试我局参与测试率已达100%,2023年12月未及时参加纪法测试的2名民警在全局进行了通报。二是常态化抓实纪律作风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通过谈心谈话、纪律提醒、内部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慵懒散漫纪律整顿。截止目前党委书记与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开展“春节”“五一”前提醒谈话两次,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举报投诉核查属实和部分属实的2名民警、2名辅警开展提醒谈话;共发出“每日执法问题通报”50余期共开展网上督察20余次和现场督察检查12次,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纪律作风及窗口部门服务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检查三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

(三)关于“风险意识不强,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第20至24个具体问题“涉案款物管理不到位,枪支弹药管理安全隐患多,执行保密制度不到位,执行收拘押制度不严格,落实办案协作配合机制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24年以来,建立健全砚山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全局民警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培训加强力度,规范我局涉案财物管理。截止目前,共开展部门主要领导、内勤和办案民警100余人培训一次,对巡察出涉案款物管理不到位、落实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向县委巡察组作书面情况说明,此问题正在整改中并坚持整改推进。二是强化公务用枪的规范管理和警务实战训练工作。年以来,组织开展枪弹库室和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自检自查42次,县局共开展统一安全检查18次开展了射击训练1次,开展一次枪支管理警示教育活动,巡察反馈的江那所、平远所存在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完毕。三是强化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2023年底开始,共完成全局民警干部职工和辅警及公益性岗位人员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共组织保密知识考试3次,共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检查3次,未出现涉密文件管理不到位失密、泄密事件。四是加大监所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党委及时调整充实看守所警力,收押、提讯、提解在押人员的警力得到保障,看守所严格执行《看守所规范执法指引》,杜绝了违反规定问题分数,完成监管病房的设置和受虐报警系统的装置;拘留所已按照公安部的最新要求新建监区,不规范问题将会得到全面落实。五是规范执行办案协作配合机制。砚山县公安局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整治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均按要求移送县委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第25至28个具体问题“违规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违规报销住宿费,超标准接待,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退工作。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向县委组织部门的请示汇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超范围、无执勤依据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和未加班发放加班补贴的民辅警进行清理统计,按上级规定要求完成清退工作。二是规范民警差旅费报销工作。加强对差旅费报销操作流程培训,确保差旅费的合理报销。目前巡察反馈的多报销的住宿费已由清退回公安局公用账户。三是严格接待管理工作。全局各部门严格执行《砚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巡察反馈的平远分局超出标准接待费用已由经办人退回县公安局公用账户。四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砚山县公安局党委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砚山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业务培训。目前对反馈用车平台出现“无任务出行”数据,已完成“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预警无任务出行数清零工作。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方面

(一)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谋划走过场”第29至30个具体问题“研究谋划党建工作走形式,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迟缓”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局党委研究下了《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党支部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对2024年党支部规范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实行党委挂联基层派出所和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派单制度,有效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局党委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公安局2024年党支部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向各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派发2期全面从严管党责任派单,强力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机关党委规范设置基层一线党支部33个,全力打造平远分局机关为州级示范党支部,完成了17个派出部门党支部活动室规范创建工作,今年计划将八嘎派出所支部、平远派出所支部创建为两个四星级党支部,完成支部书记和党委工作者培训一次

(二)关于“标准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第31至33个具体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有差距,‘主题党日’活动不正常”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开展党内各项组织生活。2024年年初,局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并督促指导所有党支部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严肃党内民主生活会生活,党委班子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党委书记认真审核各位党委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清单和发言材料,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达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不足、团结干事的效果。全体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规范开展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2024年以来,不断做好基础党务工作,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发出主题党日学习提示4期,制定“三会一课”党建工作制度,共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大会46次,支委会51次,党课33次,主题党日132次;督促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和“智慧党建平台”录入工作,未出现被县委组织部通报的问题三是规范组织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以来,党委坚持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提示制度,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共发出4期《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主题教育学习提示》督促指导全局各党支部规范完成主题党日活动;配强支部领导,全局33个在职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均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完成一期党务知识培训。

(三)关于“机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第34至35个具体问题“执行政法系统干部任免规范不够到位,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的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024年以来,党委制定下发《砚山县公安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县委、县政府请示5份、报告1份,未出现误报、错报和瞒报等问题。同时,严格规范执行党委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党委召开的涉及干部任免和重要人事调整的党委会议,均向联系县公安局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报告,没有出现没按要求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并邀请列席会议的情况。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干部进行了轮岗,其中职务调整2人,免职6人,转任1人,另1人今年已报县委组织部准备完成岗位调整;为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报请县委提拔领导干部6人,职务调整11人,免职8人。

(四)关于“认识不到位,审计和巡察监督部分问题整改有差距”第36至37个具体问题“审计反馈个别问题长期未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形式”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历年往来款清理工作。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局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情况,我局正积极向省厅、州局和县政府请示,解决历年往来款账务问题。二是抓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巡察反馈问题后,党委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召开局党委会议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县局巡察办召集会议对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的“3条措施提出开展专项整治或检查未落实,7条措施与整改情况不对应”问题进行研究,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开展整改落实,目前政治巡察反馈的上轮巡察10个问题已逐一整改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876-3832058;通信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电子邮箱:23651003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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