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工作不力的国有企业党组负责人开展约谈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1-14 11:09

近期,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州委“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出单存在问题专题调研。纪检组通过进行个别走访、座谈、会议指导、研究工作、讲党课等方式听取负责监管的部门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调研中发现五家国有企业中,州交投集团公司党总支、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州土投公司党总支前三季度尚未落实派单责任制,第四季度派单任务尚不明确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三学习二强调”进行约谈提醒。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5项主体责任。重点学习主体责任,拓展学习纪委监督的3项重要任务和5项常规性工作,让企业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自觉履行职责,接受、适应、支持纪检监督。

 

集中学习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安排部署。深刻领会主体责任派单责任制要求,明确党组(总支)主体责任6条28项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的问题,通过有力的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学习习近平部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要求国有企业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党忠诚、敢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二十字标准。

 

约谈强调加强国有企业人才物的管理,确保国资安全。一是强调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担负起国企党建工作的政治重任。所有承担国有资本动作管理的企业领导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廉洁从业,规范行业建设行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业务部(室)必须为企业领导出谋划策,主动思考,及时提醒,从2019年第四个季度开始,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地扎实做好企业党委(总支)主体责任派单工作。二是强调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全体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从事公务或承担国资建设项目人员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在项目开工前、开工中、竣工后等各个环节加大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签订廉洁目标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个人廉洁承诺等方面的教育提醒,以及完善企业奖惩措施和加大对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确保国有资本、国资项目建设、国企干部管理使用安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