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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1-26 12:03

近日,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团州委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召开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对2019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了交流发言。3家单位回顾了今年以来在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主体责任制派单等方面的情况,分析了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内容还不具体、全面,针对阶段性任务和岗位特点不够;二是各单位党组会前准备不充分,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对会议议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不成熟(事前调查、论证、研究不够)的议题提交讨论和会议议程与实际讨论的内容不一致和临时增加议题的情况;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学习形式单一,学用结合不够,存在与业务工作脱节的情况,抓党建促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超标准、无公函接待的情况时有发生;五是少数同志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查找工作不认真,敷衍应付,导致廉政风险点找得不够准,风险描述不够准确,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没有把岗位工作风险与廉政风险区分开来,把岗位工作风险等同于廉政风险。权力运行流程图虽然制定出来,但没有公开,搭建群众监督平台还有差距;六是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没有与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七是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查缺补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好单位(系统)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做到不成熟的议题并提交、不讨论,尽量减少临时议题,完善会议记录;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文办通[2019]101号),接待范围,控制陪餐人数,坚持无公函一律不能接待;出差、下乡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文财行[2019]153号),下乡必须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出差期间不得公款吃请和请吃;要补齐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短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到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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