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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2-20 07:29

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决把监督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监督任务,采取措施督促部门抓好落实。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省、州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资料汇编》以及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纪律的通报等,把干部作风改进、廉洁自律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监督部门全体干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首要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聚集领导干部在改进调查研究、规范出行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

创新工作举措和办法,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按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系统会议活动,除必须宣传传达贯彻执行的会议精神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会议。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文件已做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没有实质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篇幅,突出实质内容,不说空话、套话。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重点修改完善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工作措施,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监督部门党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做到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节俭办会、带头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带头规范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在全体干部职工面前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以作风建设为主要抓手,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问题。要求监督部门党组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做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努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承诺,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单位形象。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耐心细致听取上访群众诉求,做好信访矛盾纠纷调解,群众信访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针对监督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存在的少数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够、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作风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督促监督部门党组持续广泛开展教育学习,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加大改进工作作风力度,将改进工作作风工作融入到机关干部日常工作中,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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