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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外办部署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3-04 10: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文山州外办从五个方面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抓好理论武装,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以履职尽责为主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办党组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负责、科学履责,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固树立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抓好责任书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季度派单、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报告等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纵向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展现新业绩。

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常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求办党组要作好表率,引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和州委《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格遵守六大纪律,持续纠治“四风”,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按照所制定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向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以肃清流毒和影响为警示,进一步正风肃纪。州外办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在去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基础上,按照所制定的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省委“八个坚决肃清”的要求,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以秦光荣、付加兴案为镜鉴,在思想上深层祛毒,在政治上划清界限,在作风上挖根除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付加兴恶劣影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上来,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把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纳入警示教育范围,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体推进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深化遵规守纪思想教育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提高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的主阵地,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警示教育活动,用案例教育、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巩固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认真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把制度学习培训纳入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内容之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坚守制度,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做到知制度、守制度、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自查自纠,随时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切实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意识;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诚勉谈话,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以达到遏制腐败的治本目的。(戴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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