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提升各派驻机构办理案件的质量,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压实责任,助推案件评查整改落实,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认真组织学习,查找短板弱项。《关于全州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下发后,纪检监察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原文传达通报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结合全州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表现,不回避、不护短、不遮丑,认真查找自办案件及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自身短板和弱项。
结合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州纪委监委评查案件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工委认真整改落实。针对审理案件定性不准确、条款引用错误、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重新修改了审理报告,严格按照卷宗装订的标准装订完毕,并将卷皮填写规范,今后将严格做到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为落实通报精神,提高案件质量、保障工作效率,2020年7月30日,纪检监察工委依据中央和省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试行)》,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定期对各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反馈评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批评纠正,对办案业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扬。通过“末端倒逼”,推动各纪检监察组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努力形成各部门对案件质量负责的长效机制。
提升业务能力,严把审理关口。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纪检监察工委要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为契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适时加强审理业务培训力度,遇到问题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在学中用,在用中学,以学促行,以学促改。对纪检监察组移送的案件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定性量纪不准的问题,坚决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确保每一起案件质量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