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日常监督,推动驻在部门企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体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根据州纪委州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和《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要求,履职尽责,抓实措施做好日常监督。
督促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有关要求以及《文山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加强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和分管科部室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参与研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落实季度派单,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对监管单位每季度会同研究1次、安排专项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建议,责成整改,2020年国有企业执行主体责任派单制的问题得到了完善。
督促各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督促各企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党的领导。制定《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报告制度》,今年来,共收到7个监督单位报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60余次,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47次,从纪律角度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纠正偏差50余条,确保主要领导“三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有效落实。
抓作风建设,推进各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实施办法,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纠“四风”。围绕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机关食堂、发放职工福利、交纳伙食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规定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组织人事纪律、收受“红包”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制止餐饮浪费、违规借贷、煤炭资源的专项整治。盯紧“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四风”,体现强化政治监督、落实“两个维护”的坚定要求。
加强对部门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按照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监督权力行使,完善办事流程,促使企业党组织肩负起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前新成立的企业风险防控部门正在有序组建中,交通运输集团设有纪委书记,交投还成立有纪检监察室。
把好廉洁关。严把选拔任用干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对象党风廉政“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0余人。(颜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