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常态化履行监督责任。
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成常态。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文件要求,州法院明确由分管行装处的副院长负责,行装处牵头组织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情况,坚决杜绝清理整改不到位和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州法院现用审判综合楼建于2000年,共7层,建筑面积6145平方米,使用面积3259平方米(办公用房112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971平方米、设备用房103平方米、附属用房246平方米、特殊业务用房815平方米)。分为3个部分,综合部门用房26间、业务部门用房31间、附属用房21间。通过清理和自查,州法院178人没有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另设办公室、租用借用其他办公用房的情况,院领导办公用房没有设休息室的情况,没有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专项治理“小金库”成常态。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通知》(文办通[2017]30号和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局《关于认真落实“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纪电[2017]9号)文件要求,分别召开党组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明确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行装处、监察处等部门,对法院22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按时上报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并对“小金库”问题作出书面承诺。今后,凡未如实报告或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通过清理,州法院及各庭室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监督检查成常态。重点查访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 重点查访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重点查访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到位,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重点查访是否存在公务(警务)车私用、驾驶公务(警务)车游山玩水、休闲娱乐、参与婚丧嫁娶,公务(警务)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酒后驾车等问题。重点查访开会玩手机、手机未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开会讲小话、开会不记笔记、会议签到执行不严等情况。重点查访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是否存在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今年开展会风会纪督查10次,纪律作风督查15次,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督查1次,开展重要节假日监督查5次,通报未参加2017年度纪检监察干部集体约谈暨座谈会1人。
审务督查成常态。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整合督察资源,形成督察合力,重点对审判作风、机关秩序、机关卫生、公务用车、考勤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督察,做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审务督察工作全覆盖。今年5月对丘北、砚山2县法院和腻脚、平远2个法庭开展审务督查。对砚山县法院和丘北县法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案件回访成常态。根据《案件廉政回访暂行办法》要求,由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牢头,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等相关庭室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充分酝酿廉政回访案件的数量、类别、结案方式、案由等等。派出部门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积极参与案件廉政回访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回访主要以本院受理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二审、再审及执结案件,随案日常回访率100%、电话信函回访率10%以上、随机抽查回访率2%以上。今年共对已审结执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325件(执行案件26件、行政案件22件、民商事案件275件)325人和律师46人进行回访。
廉政短信成常态。廉政短信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既让干警绷紧了廉政弦,在工作期间注意廉洁自律,在八小时以外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又增长了文化常识,还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到组织的关爱,在全体干警中形成人人讲廉洁、思廉洁、保廉洁的浓厚氛围。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均向全院138名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今年来,已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3次700余条。
警示教育成常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凡是平时召开的全院干警会,均组织学习中央纪委、最高法院、省纪委、省高院、州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全州法院系统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警醒广大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防线。今年共组织学习6次,通报案例9批次,受警示干警达700人余次。
廉政报告成常态。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必须如实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六个严禁”情况,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等5个方面39项具体内容。报告对象必须如实填写《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表》,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州中院监察处存档备查。
述责述廉成常态。每年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工作并安排部署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分批次抽取中层领导进行述责述廉,将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情况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相关人员,力争3—5年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今年选取监察处、政治部、行装处等6个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
廉洁意见审查成常态。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重点审查有无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情况;有无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收受贵重物品等情况;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情况;配偶或子女有无违反规定在本人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情况;有无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或公车私驾情况;有无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情况;有无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情况;有无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情况;有无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况;有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情况;有无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情况;有无参与赌博活动等情况。上半年,监察处共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复函3份1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