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西畴、马关两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五个重点:一是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中央集权威、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州中院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监督,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法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以及对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州中院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二是突出惩治司法腐败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制度和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用司法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突出转变作风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正风肃纪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法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四是突出司法改革和司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党组落实司法改革部署、推进法官员额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权力行使风险防控构建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组落实改革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改革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的情况。五是突出选人用人重点。通过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干部选任工作条例》的情况,着力发现法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四个了解”:一是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是否存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二是了解掌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三是了解检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及省高院、州中院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四是了解办理省高院党组、州中院党组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