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按照《文山州县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2017年文山州公安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由党委班子成员及州局正处级领导带队,从州局警令部、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交警支队纪检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八个考核组组织对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考核组先后对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对县(市)公安局党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县(市)四班领导和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对县(市)公安局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查阅台账资料方式进行逐一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程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考评检查。
通过走访四班领导和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各级领导对各县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落实“一岗双责”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工作到位,党委班子团结务实,局长有担当意识,班子团结配合,全局民警吃苦耐劳,能有效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就下步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继续强化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执纪监督落实,加强队伍作风整治,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对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及结果运用目前各考核组正逐一归纳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党委进一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