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驻法院纪检组忠诚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筑牢了监督前哨。
抓专项整治。聚集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今年,共清理整顿办公用房2次,对办公用房进行逐间登记、丈量,严格按标准调配。认真清理整治私设“小金库”行为。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并作出书面承诺。组织行装处、监察处等部门,对法院22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文山州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活动,收到领导干部家属意见建议5条。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查阅2013年10月至2017年10月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清理出通讯费支出凭据46600元,已清退126人45600元。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内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37名处级以上领导如实填报专项整治报告表。
抓监督检查。纪律作风督查成常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开会讲小话、开会不记笔记等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今年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3次,纪律作风督查15次,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督查1次,开展精准扶贫动态管理监督检查1次,新审判大楼建设进度督查6次,重要节假日督查5次,通报1次。审务督察成常态。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重点对审判作风、机关秩序、公务用车等方面进行督察。今年对丘北、砚山、马关、西畴、麻栗坡、富宁6县法院和腻脚、平远、平坝等10个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对砚山、丘北两县法院派单履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等16个方面的问题形成3期审务督察通报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县(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案件回访成常态。根据《州中院案件廉政回访暂行办法》要求,对已审结执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325件325人和律师46人进行回访。
抓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州中院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31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5个方面39项具体内容如实填报,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问卷测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抽取监察处、政治部、行装处等6个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格按照“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审查重点开展审查。今年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复函5份113人。
抓源头预防。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向全院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今年来,已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4次800余条。廉政教育馆活力彰显。建成廉政教育馆,整个教育馆由警钟长鸣、廉字墙、世界反腐、中国反腐、传承清廉、高瞻远瞩、爱莲说、荣廉拒腐、耻辱柱、腐字墙、眼睛墙、全州经济发展思路和成就、落实两个责任、入党誓词、签名台等15个部分组成。自开馆以来,已成功接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等省外、州外和州属相关部门21批443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廉政教育馆的作用,按部门、按支部、按团队定期不定期到廉政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认真撰写纪检监察信息,多侧面、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州中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今年,共撰写纪检监察信息70条,理论文章8篇,被州以上采用59期,其中被州纪委采用54条,文山日报采用理论文章2篇,信息2条,省纪委采用理论文章1篇。
抓执纪审查。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和“三类重点人”,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制定司法巡查方案,对西畴、马关两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22个。要求被巡查的法院在巡查结束一个月内上报整改方案,两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根据当事人反映,对审判执行部门3人开展函询,由其就反映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认真受理信访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线索33件,已按规定办结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