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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建局纪检组:“两个明确”确保监督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11:4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监督责任担起来、扛起来,采取“两个明确”的办法抓细抓小,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明确监督内容,即督促、协助和配合驻在部门党组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签订廉政责任书;督促党组落实每季度举行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必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每季度初党组研究1次廉政派单工作,季度末听取派单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季度派单任务;党组书记每年为党员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教育1次;党组书记每半年与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围绕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杜绝以研究业务工作代替廉政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党课教育、党小组会,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一单四制度”,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一点评一检查一评价”机制;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堂党课教育,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每年召开1次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会议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列席、缺席、请假)人员、议程、内容7明确,党支部会议记录与支委委员、普通党员会议记录相一致,规范记录,完善资料台账;党总支、支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半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明确监督方式,纪检监察组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对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认真做好迎接上级年度检查考核筹备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抓节点与抓日常、抓巩固与抓深入相结合,反复抓,长期抓,严查“四风”问题,盯紧重大节日,加大源头防范力度,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7个节假日时间节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驻在部门节假日期间的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在抓好常规监督检查的同时,纪检监察组每年组织驻在门开展1次财务资金监管及使用情况专项交叉检查。(韦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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