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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法院:多举措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3-22 04:46

当前,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现象普遍,为有效遏止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陋习、人情消费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3月12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和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州中级人民法院迅事掀起贯彻落实《通知》的热潮。

学习贯彻。采取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支部会、党员大会、全院干警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贯彻《通知》精神,让文件精神在广大干警中入脑入心,并作为今后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可逾越的“红线”。

列入派单。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列为二季度的派单内容。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分管联系部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

层层传导。《通知》下发后,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迅速组织全州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市)法院要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形成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行动自觉。

监督检查。州中级人民法院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各部门和各县(市)检查干警的学习记录、院机关学习记录等,强化干警对文件的精神的知晓率。同时采取提问的方式,向干警了解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责任追究。凡今后发现违反文件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使文件精神全州两级法院落地生根,彻底遏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风气的滋生和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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