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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背着处分还“任性” 终将自食“苦果”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8 11:49

“由于我思想认识不足,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在处分期间仍我行我素,故意违纪,不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纪律,擅自离岗、脱岗,给单位形象抹了黑......”麻栗坡县人社局下派麻栗镇下凉水井驻村工作人员彭汉伦忏悔道。

经查,彭汉伦于2019年3月至11月下派麻栗镇下凉水井村驻村工作。2019年5月,其因违纪受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5月28日至30日,彭汉伦未经驻村工作队队长、村委会领导批准,旷工3天,期间驻村工作队队长、村委会领导分别以微信、电话的方式催促,其才于5月31日到岗上班。2019年6月又旷工13天,驻村工作队队长多次联系彭汉伦,但是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2019年彭汉伦累计旷工16天。2020年4月,彭汉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降级处分。

【执纪者说】彭汉伦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不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纪律,累计旷工16天,且在处分期间又故意违纪,应加重处分。此案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决不能自由任性,否则就会自搬石头自打脚。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提升担当作为能力、形成担当作为风气,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刘显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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