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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欺行霸市为私利 党员干部被双开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15 10:18

“我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违反了纪律,触犯了法律,我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富宁县总工会四级主任科员农恩福在接受纪律审查时说道。

经查,2017年11月,农恩福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其弟的名字登记成立富宁县国强鲜粮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并实际参与经营,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农恩福授意他人采取约谈、尾随、滋扰等软暴力方式,采取打砸、聚众斗殴等暴力方式,对存在行业竞争的某食品加工厂相关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堵截、威胁和阻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于2019年8月被富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农恩福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9月,富宁县纪委给予农恩福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9月,富宁县监委给予农恩福开除公职处分。

【执纪者说】

农恩福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本应该带头遵规守纪,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但是他却为了获得个人及亲属的经济利益,党性缺失、不守法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纪知识宣传教育,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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