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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年龄偏差非“小事”

来源: 文山州纪委纪委 发布时间: 2021-09-19 00:00

“我的实际年龄终于得以更正了,感谢巡察同志的帮助,谢谢你们......”在富宁县委巡察组的帮助下,该县谷拉乡平蒙村委会平蒙村小组老人韦氏亥的年龄得到及时纠正。

这件事情要从去年8月说起。2020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富宁县委第三巡察组入驻谷拉乡,对谷拉乡党委及辖区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分成资料查阅组和走访组对辖区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资料查阅组工作人员在乡民政办查阅资料时,发现有多位80岁以上老人疑似未领取高龄补贴。随即,工作人员及时带着这些问题进村入户进行核查。

“老人家,您有几岁了?”

“我今年70岁了。”

“我们查阅资料发现您身份证和户口册上是1938年出生的,应该是82岁了,是怎么回事呢?”

“我和村上的几个姐妹都是同龄,就是70岁了。”

“是否得享受高龄补贴了?”

“没有领着。”

......

在韦氏亥家,根据老人反映的具体情况和八字记载,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韦氏亥于1951年7月11日午时出生,实际年龄为69周岁,比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的小13岁。

“户口册年龄与实际年龄相差甚大,却一直没有得到纠正,下一步将会影响高龄补贴的公正发放。”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向谷拉乡党委政府反馈问题并提出举一反三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

谷拉乡党委政府立行立改,立即组织开展全乡高龄补助核查工作,并对韦氏亥老人的年龄进行核实。通过查纠,韦氏亥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册终于得到变更更正。

“监督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是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重点内容,只有认真对待每一个小事,才能避免巡而不深、雨过地皮湿的现象,才能真正让群众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说道。(邹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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