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8日,分别对县民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总工会、红十字会7个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
接访地址:富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五楼第一巡察组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12月8日);县总工会三楼第一巡察组办公室(2021年12月9日—2022年1月8日)。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1132
电子信箱:fnxxc001@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发改局。
接访地址:县发改局二楼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183671092
电子信箱:fnxxc002@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民政局、县残联。
接访地址:县民政局二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12月8日);县残联三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2021年12月9日—2022年1月8日)。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2581。
电子信箱:fnxxc003@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
接访地址:县财政局四楼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巡察组专用联系电话:18088282702。
电子信箱:fnxxc004@163.com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