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职能抓好落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推动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聚焦“国之大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落实“三不腐”一体推进主体责任。将“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思考谋划,贯彻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管党治党,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朗。
三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腐败的突出表现、重点领域、易发环节,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直至不犯,让滋生的新问题难以蔓延。
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
五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深化纠“风”止“腐”治理效果,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一体抓,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既坚决防止“旧病”复发、又坚决治理隐形变异。
六是保持常态监督、精准监督的压力。把监督工作前移,创新监督方法、方式,对苗头、细节以及背后“隐形”问题深挖,捕“风源”、抓“风向”,敢于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发现问题于细微、防范风险于未然,持续提升监督功效,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
新时期,新征程。立足纪检监察职责职能,辨清大局、判明大势、着眼大事,坚守定位,在党和国家全局中找准着力点,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