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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3-07 09:10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黄志龙,中共党员,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委会三岔河村村民,202122821:2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翔,富宁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九级职员20213122:1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周加文,富宁县木央镇第二卫生院化验室医生,202122523: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2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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