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你来,主要是就当事人反映你司法作风及拖延执行问题了解一下情况,我们采取的方式是面询,希望你不要有心理压力和负担,积极配合将相关情况说清楚……”2020年6月29日下午,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对一名被反映的干部进行了面询,通过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询问交流、了解情况、教育提醒、鼓励引导,让其及时接受监督,纠正错误。
日前,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举报材料,反映州法院法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工作作风有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向举报人进行核实,认真进行了分析研判,鉴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纪检监察组决定采用面询的方式进行处置,给被反映干部一个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
确定面询后,由纪检监察组干部组成了面询工作组,制定了《面询方案》,对被反映干部的工作经历、生活背景、家庭情况进行了了解,对涉及到的政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和掌握,并找反映人谈话,进一步了解举报问题的详细情况。
面询过程中,考虑到被反映干部对面询工作不太了解,谈话人就面询的目的、含义等党纪法规进行了解释,深入了解了其个人经历、思想状况等,仔细听取了其解释说明,并开导其要放下包袱、消除疑虑。
“我承认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不太冷清,一时冲动犯了错误,作为法官,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面对当事人,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这样做,我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损害了法官和法院的形象,还给党组织抹黑了,我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当事人道歉。这件事情给我敲响了警钟,认识到自己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细致,以后加以改正,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监督……”通过谈心谈话,被面询的干部态度诚恳地说道,同时向面询工作人员提供了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
面询是在处置问题线索时将谈话和函询结合使用的一种方式,充分将教育引导、警示警醒与信任尊重、关心关怀进行了结合,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一种实践,让组织监督既有了辣味又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