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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三力齐发”提升“1+1+1>3”巡察质效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6-17 10:46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质效,推动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细,富宁县充分发挥“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大力推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三同经验”运用,坚持问题一起找、工作一起推、问题一起改,着力解决巡察工作中的“木桶”短板,提升“1+1+1>3”巡察工作质效。

该县在巡察进驻前,及时组织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诊”会,把“巡”和“驻”的优势结合起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通报所驻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纪律作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巡察办及时提供向纪检监察、政法、宣传、组织、网信、审计、信访等部门征集到的被巡单位“问题清单”,共同协助各巡察组做好所巡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初步“画像”,提前做好巡前的“预习课”。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从一开始的聚焦“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到“六项纪律”“三大问题”“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四个落实”和现在的“三个聚焦”转变,该县各巡察组准确理解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初心使命,聚焦被巡党组织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三个聚焦”和“两个维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注重发现全局性、根本性、深层次问题,又注重发现苗头性、预警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州县委实施办法,紧盯权力和责任,将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加强同级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等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督促各级“一把手”知责、履责、尽责,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巡察的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每轮巡察结束后,该县巡察办和各巡察组及时召开巡察报告撰写分析研判会,从前期收集到的“问题清单”和巡察过程中的信访、谈话了解、资料查阅、问题底稿等众多支撑材料中,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现象看本质,使各问题描述更“写实”、问题画像更“精准”。在巡察问题反馈环节,大力推行“四方反馈”工作机制,即将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级分管领导“四方”进行通报反馈,扩大问题整改的监督合力,促进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尽责、履职尽责、守土有责,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接过巡察监督的“接力棒”,发挥“不走的巡察组”作用,通过调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座谈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及时纠治所驻单位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问题不及时、敷衍整改、应付整改等问题。同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针对情节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优先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为使监督更富有成效,该县还探索推行了“三及”监督模式,每个纪检监察组“及时联系”自己所驻的监督单位,把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做到整改“底数清”;及时整合“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成指导督导组开展“及时督导”,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监督检查,做到整改“欠账明”;县委巡察办“及时调度”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零距离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做到整改“方向准”。

“我们围绕‘政治巡察目标定位、问题反馈整改要求、整改监督检查’三方面集中发力,很好实现了政治监督直达‘神经末梢’,问题整改实现‘清仓见底’,提升‘1+1+1>3’巡察质效,做实做细巡察‘通篇文章’。”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田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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