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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2-20 15:04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8日,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2日,第四巡察组向州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和销号表,细化102条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7次主持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事项32个,对巡察反馈涉及的人和事亲自研究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自检自查,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内设机构将整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由点及面抓党建抓业务抓队伍促发展。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左右衔接、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5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3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28项。

(二)强化督导落实,推进持续整改。实行挂图作战、专项通报、对账销号,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及到的人事案彻查到底。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开展巡察整改全覆盖专项督查2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对6个内设机构点名限期整改。每月末向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及驻院纪检监察组报送书面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沟通10余次,有效促进难点堵点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强化统筹联动,融合推进整改。融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州检察机关政治轮训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场,现场警示教育2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开展警示教育19次。结合具体问题,开展批评教育3人次,开展提醒谈话17人次,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以巡察整改推进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干部交流轮岗等工作。切实解决州院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反映强烈的职级晋升、人员招录、班子配备等“急难愁盼”问题6个。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政治督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班子成员召集分管部门召开推进会5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整改中的深层次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实行“清单销号式”监督,对整改工作开展“一月一检查、一月一督促、一月一研判”,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2轮次。2021年以来省检察院巡察、政治督察、审计反馈中11个未整改完毕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推动问题整改。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分层分类开展提醒谈话6人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1次资金使用清理整治,有效推动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提升。组织相关人员全部清退超范围列支办案费用。

3.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22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二)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要求不到位,履行检察职能有差距问题”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实行项目化管理,列出年度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察检查;推进“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制定《文山州检察机关开展领导干部包案办理和接访下访工作的意见》,院领导包案率为100%,无控告申诉上行案件;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文山平安建设。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严格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8个县(市)全部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检察宣传,开展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1次,在“两微一端”开展“文山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检察文化品牌和“三微”作品展播各1次,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度,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

2.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州总工会、州人社局、州工商联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制定《文山州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有力促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全州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5件,支持起诉81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202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85.65万元。二是强化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全州共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制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通报,召开全州捕诉条线案件讲评会议,提升检察建议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办案发现的未履行强制报告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教体部门开展座谈会9次,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4次,查访学校54所。

3.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刑事检察工作。2024年全州没有无罪判决案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件均被采纳,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二是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93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89件,采纳率97.75%。提请民事抗诉6件,提出抗诉3件。提出检察建议89件,采纳率97.75%。移送普通刑事犯罪线索1条,向司法行政机关反馈问题1个。三是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同比增加18.18%。受理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2件,审结提出检察建议25件,采纳率100%。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各基层院已完成行政检察业务专职人员的配备工作。四是抓实公益诉讼检察。全州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19件,同比上升3.91%。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100%,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乡村”专项行动,针对乡镇、村组消防安全隐患立案1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立案该领域案件16件。

4.提高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文山州检察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机制,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部门,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涉检舆情研判处置水平。加强保密工作,开展学习教育7次,开展隐患排查2次,促进检察人员保密意识提升。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有差距,管党治警宽松软”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9个,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廉机关建设等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向州检察院党组述责述廉会议。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7人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谈话73人次。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邀请检察人员家属到院座谈,访家情、察家风。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开展警示教育16次。

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建议和工作要求。经上级批准,将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纪律检查建议中涉及的4辆相关车辆划转至州级相关部门,各基层检察院参照州院做法封存和处置相关车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专题听取机关纪委工作专题汇报,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及时组织清退违规报销接待费、超范围列支会议费等,修订完善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等长效机制3个,严格事前审批、事后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津补贴和福利发放,建立福利发放审核机制,确保福利发放符合规定。

4.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修订完善《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培训就餐范围,严格审核培训费报销。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完善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长效机制7个,及时注销违规开设的“共管账户”。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已完成对工会经费的排查工作,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1次。

(四)关于“领导班子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加强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办理分管部门的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长办案量为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49.7%,其他班子成员均超过20%;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制定当事人预约接访规定,持续推进院领导首次信访包案工作,两级院班子成员首次信访包案36件,办结21件,化解4件。

2.提升党组议事决策能力。制定《中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化审批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决策程序。修订《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切实有效杜绝以行政代替党组行文安排工作。

3.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文风会风,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每月通报全州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对“零报告”人员进行点名通报并开展集中约谈。

(五)关于“党建责任落得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对基层党建的指导联系作用。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女检察官协会、团委等桥梁纽带作用,完成院机关工会、共青团总支换届工作。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规范党员发展。

2.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制定《文山州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业务专家评审体系。2024年11月以来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条线人才库2人,全年入选全国、全省专家人才库5人。组织开展全州检察机关政治轮训1次、开展各类专项培训4次。选派2名干警到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检察院跟班学习,切实提高干警业务能力。认真谋划检察机关干部梯队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全州两级检察院班子和中层干部。通过公务员招录、检察官和助理逐级遴选等方式,切实多渠道、多方式及时补充各类紧缺检察专业人才。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规定,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及全程纪实材料全面清理审核工作。加强党组对人事工作的议事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督查、巡查8次,开展会风会纪督查6次。注重对检察人员的关心关爱,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文体活动2次,组织退休老干部开展集中体检。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开展全覆盖家访活动1次,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和完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机制,将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更优检察实践。

(二)持续加强检察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州委实施方案,找准服务保障“3815”战略文山行动、文山州贯彻落实省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文山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精准高效的法治服务。

(三)持续加强自我革命。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对发生在检察机关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对检察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纠正,情况严重的,严肃追责。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堤坝,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91505;联系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227号;电子邮箱:wszjc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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