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认真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对新任县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一名新任干部接受谈话后承诺。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3人次,占34%;第二种形态36人次,占37%;第三种形态15人次,占16%;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13%。
该县纪委监委把发现问题作为用好“四种形态”的前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畅通信、访、网、电、微五种信访举报渠道,紧盯公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聚焦发现问题,提高主动发现的能力,防微杜渐,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对于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把“综合运用”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核心,坚持抓早抓小与严查严办并进,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分类施策的原则,综合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时间节点以及违纪人员的态度、表现等因素,对符合党纪处分条例和刑法等规定的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形的,以及具有相应酌定情形的,在“四种形态”相邻形态间进行转化,准确把握尺度,提升监督执纪运用效果。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9件,立案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
“下步,将不断强化震慑,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强化刚性监督,让监督‘长牙’‘带电’,切实增强监督威慑力。”富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践行“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真正把以案为鉴、施教为先抓在日常、融入经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王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