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实行“三制度一公开”。即:资金物资管理目标责任制、资金回补报账制、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物资分配和工程进度通过公示栏进行公开。
实行项目管理“四个对应”。即:项目对应农户、农户对应花名册、名册对应档案卡、档案卡对应实物,确保了扶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
认真执行“扶贫三项制度”及开展廉政文化扶贫项目活动。即:在每个扶贫项目审批前要求各项目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向县扶贫办进行廉政承诺,并签订“扶贫三项制度”廉政承诺书,不签订“扶贫三项制度”廉政承诺书的,对上报的扶贫项目不予批准实施。同时,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项目点活动。截止2016年6月20日,上级共下达该县各类扶贫资金7649万元,并按各项规定投入项目建设,对改变村容村貌,加快农民脱贫步伐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