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全州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杜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滋生腐败和“潜规则”,砚山县通过采取六措施抓实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把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关。既要求代理机构设立内部审核把关流程,交易公告发布前还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再审核把关,形成两层把关体系,有效防止招标条件出现倾向性,确保公平性和规范性。
严格监管关键环节。受理报名、开评标等重要环节,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只能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电话受理报名、咨询,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电话接受投标报名、咨询,禁止在场外以任何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期间实行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同的管理制度,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监管。
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方位监督。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文件,制作开评标主持词并经公共资源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严格按程序进行主持,杜绝随意性、不严肃性,做到应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有效保障了投标方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有关监管部门全程式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建立廉政保证制度。统一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廉政保证书,自愿保证不与招标方、投标方串联,保证不私自联系评标专家、单独接触投标方代表。
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让招标代理机构认知服务评分标准,加强相关业务素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
多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介公开监督电话,畅通投标方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诉举报渠道,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书面投诉举报按职责规定转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通过抓牢抓实各项措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得到净化。招投标“潜规则”已经逐渐被打破,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正在形成,有效避免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参与人相互之间的串联、串通。节约了项目交易成本。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节约了支出成本,主要是节约了“潜规则”部份的费用支出。截止目前,共节约采购金额448万元。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得到加强,诚信建设得到完善。通过细化串通投标的具体认定情形,从严从重惩处串通投标,让投标方不敢、不愿、不能串通投标,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得到了公认。质疑、投诉和举报逐年减少。今年来,尚未接到过有效的质疑、投诉和举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已无死角。公共资源交易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已形成常态,暗箱制作、规避招标等现象已大大减少,监管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