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砚山县首轮巡察工作,确保巡察依纪依规开展,提升巡察监督水平。砚山县采取“152”措施“标配”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1”:制定了巡察工作基本流程,以操作手册的形式固定巡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任务,为巡察工作提供“行动指南”。“5”:要求各巡察组要建立工作日志台帐、来信来访登记台帐、线索问题登记台帐、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台帐、问题整改跟踪台帐“五个台帐”,确保巡察工作从一开始就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2”:制作了《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通知书》、《巡察督查情况说明通知书》,立足于“边巡边改”、“立巡立改”的原则,加快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保障巡察工作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