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工作,马关县纪委 “三步骤”抓实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预防和杜绝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代开普通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共享理念,搭建共享平台。为直接从税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资料,打通信息通道,强化税源监控,为全县治理“小金库”、开展“六个严禁”、整治“四风”等工作提供线索帮助。自执行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以来,每年由县纪委牵头会同马关县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共享理念。县纪委、国税局、地税局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每月5日前,县国税局、地税局将上月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代开1万元以上(含1万元)大额或虽不足1万元但信息异常的普通发票信息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自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以来,马关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在马关县国税局和马关县地税局代开1万元以上的发票2000余张。
强化廉政谈话,排查廉政风险。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马关县纪委监察局堵资金漏洞、卡资金源头、强化“四风”整治多管齐下,切实将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落到实处。2015年以来,对全县98个单位和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以及会计和出纳(报账员),分别就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公款私用、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是否设有“小金库”、党的十八大后个人和单位是否还存在收受“红包”等进行了约谈。共计约谈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财会人员316名,签订《不设立“小金库”保证书》316份。
筛查可疑线索,主动出击检查。每月,马关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安排专人负责对上报的代开发票信息进行清理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针对可疑信息,及时联合税务、公安、审计等机关进行分析研判或采用电话、函询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作出说明。同时,对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大额经费支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疑似相关单位利用普通代开发票弄虚作假的作为问题线索,报纪检监察局局长批示后,由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就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检查税务机关发票的开具情况,比对分析普通发票的代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查阅账簿凭证、询问当事人或经办人等方式逐一进行核实。开展共享机制以来,共发现12条可疑线索,并逐一进行了核实。(章 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