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要求,麻栗坡县及时出台《麻栗坡县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麻栗坡县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明确清理范围。此次清理整顿范围为全县乡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全县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退(离)休领导人员(含内设机构领导人员)。
突出整顿重点。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是领导干部兼任职务的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情况,领导干部兼任职务的企业依法登记情况;兼任职务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者备案的;兼任职务超过1个以上的;兼任职务超过两届的;兼任职务领导干部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兼任社会团体或者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的企业兼职(任职)的;非专业出身的现职领导干部在文艺类群体团体、社会团体兼职的;兼职期间在社会组织、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的,领取各种名目补贴的等9类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时间节点进行,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不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以及领导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