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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9-25 17:49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机关、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一体推进“三不腐”,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全面提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重拳惩治主政一方却大搞官商勾连的腐败典型,果断清理教育领域的“蛀虫”,坚决清除水利行业的“污泥”,深挖彻查文山市房屋征收办系列腐败“窝案”、“串案”;相继查处一批辞职人员,持续释放辞职不代表“安全着陆”、反腐败斗争没有空白地带的鲜明信号。加大打击行贿力度,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26人,移送检察机关20人,对“围猎者”形成强烈震慑。举全州之力高质量承办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及交办案件43件,为全省反腐败大局作出文山贡献。

2.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等工作安排,制定政治监督任务清单,按季度确定监督重点,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65个、处理913人,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加大对重大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力度,及时调查处置麻栗坡“8•14”道路交通事故等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指引,审慎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4746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321人(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件14人。

3.驰而不息磨砺巡察利剑。协助州委修订《十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暨全州巡察工作会议,政治巡察持续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统筹运用常规巡察和“巡纪结合”、“巡审联动”,完成4轮29个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1304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制定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率先实践形成每个单位、每轮巡察、每年巡察、每届巡察分析报告机制,经验做法得到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办刊载推荐,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试点成效明显。深化对村巡察,巩固提升“背包巡察”经验,积极探索“拉网巡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严管厚爱促进担当作为。实施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综合运用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等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63名党员干部、2个单位澄清正名,为23名干部容错纠错,对106名党员干部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查处诬告陷害者1人,既体现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又体现关爱保护干部的温度。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全州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35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4%。

5.更好发挥廉洁教育的治本功效。提请州委常委会开展警示教育8次,组织州级领导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民营企业、房地产等领域警示教育大会18场,组织75万人(次)参加纪法知识测试,举办新任州管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形成常态。创作廉政教育舞台剧《红线》,省、州、县、乡近1万名党员干部“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得到省、州领导高度认可和中央、省、州媒体广泛关注。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举办文山州首届廉洁文化奇石展,建成王建川事迹陈列馆等廉洁教育点,推出思政党课《老山》等廉洁文化作品,在全州树立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新风气。

6.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聚焦重要节点,层层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围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重点问题,每季度聚焦1个主题精准发力,集中查处、集中整改,形成纠治新常态。全州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公开通报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吃喝等一批典型问题。建立与公安、组织、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先曝光后查处,处分酒驾党员、公职人员452人,查处背后“四风”问题4起,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7.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纠治“十种典型问题”,引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清单,深入纠治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本位严重等问题,对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全州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法规研究室、机关党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

文山州委巡察机构包括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还包括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州留置保障中心、州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0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7641105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11053.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09877.58元,下降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9877.58元,下降4.3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是因为2022年预算了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23年未预算该项目资金,所以2023年预算收入比2022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76411053.79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6204.80元,占总支出的67.20%;项目支出25064848.99元,占总支出的32.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09877.58元,下降4.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6541.03元,下降5.65%;项目支出减少6586418.61元,下降20.8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0%。主要是因为2022年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支出金额较大,而2023年只支付了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尾款,支付金额比2022年少,所以总支出比2022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46204.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328747.14元,占基本支出的8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17457.66元,占基本支出的11.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6484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569795.47元。基本建设类支出主要是经发改委批复建设文山州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于2023年支付剩余工程款。具体项目开支17495053.52元,其中:留置场所信息化经费320000元,主要用于清退留置场所信息化质保金;留置场所运行经费3360000元,主要是购买留置场所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物业服务等支出;巡察工作经费730540元,主要是保障州委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差旅等支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经费240245.96元,主要用于为提高纪检干部、巡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而组织培训产生的支出;办案保障经费8005195.21元,主要保障办案人员外调产生的相关支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783060.35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所需的设备及外调支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979028元,主要用于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方面的支出;州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经费7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相关支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698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11053.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09877.58元,下降4.39%,主要是因为上年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支出金额较大,而2023年只支付了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尾款,支付金额比上年少,所以总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8025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案、巡察、反腐宣传教育、留置场所运行维护、留置场所附属设施建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034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910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1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44725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决算为420303.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7%,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69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9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25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决算为420303.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69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税务部门规定,本年度车辆车船税不能与车辆保险一起交纳,故2023年没有交纳车船税,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所以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无因公出国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46.92元,下降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35.92元,下降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1.00元,下降7.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税务部门规定,本年度车辆车船税不能与车辆保险一起交纳,故2023年没有交纳车船税,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所以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机要通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文办公办案、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7457.66元,比上年增加60934.20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根据空编情况,在年度内调入7人,人员经费等均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水电费、报刊订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61603260.68元,其中,流动资产50885040.46元,固定资产89454275.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227179.11元,无形资产203676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93249.6元,增长13.1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2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8项,账面原值43823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4614.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0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867529.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4614.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4614.4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22201111


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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