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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扎实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08 00:00

为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建立监督对象数据库,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精准监督,富宁县纪委监委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已采集上报686人。

“快”的工作作风马上就办。县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富宁县纪委监委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质量要求、工作措施、责任主体,按照会议部署和方案要求,县纪委监委带头,督促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高效高质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准”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一是及时组织各单位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相关负责人和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信息采集录入步骤、信息填写规范、信息校核要求,将信息采集工作分点分项讲明白、说清楚,确保所有具体操作人员准确掌握相关知识。二是采集监督对象信息时,通过个人填报和单位统一核验相结合,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印发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指南及标准规范的通知》中规定的信息内容进行采集,准确采集录入监督对象的照片、工作简历、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进入离退管理、年度考核等信息。三是坚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要求把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根据监督对象信息变化,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更新,确保监督对象信息完整、数据准确。

“严”的纪律要求强化落实。采取“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各级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对采集到的监督对象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比对。要求严守工作秘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时间节点,对于信息采集录入进度缓慢、质量不高、信息不全等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坚持责任到人,做到信息全面、准确、详实,不瞒报、不误报,不漏人、不漏项。

(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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