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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严惩不作为 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8-24 00:00

“未能及时排查出该起矛盾纠纷并进行调解处置,导致引发严重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件久拖不结,消极应付群众诉求贻误工作,导致群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工作不严不实,矛盾调处不及时,引起群众多次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

......

在富宁县纪委监委下发的一份份处分文件中,清楚地表述着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顽疾”仍在,漠视组织纪律和群众诉求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随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案件查办要求的提高,极大部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及时快速化解矛盾、高质高效办理案件成为常态。但是在排查处置矛盾问题和落实工作任务中,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矛盾问题排查处置不及时、案件久拖不办、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针对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综合运用信访、巡察、检查、督查、调查等监督手段,加强矛盾问题和线索摸底排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严格案件办理时限,开展“灯下黑”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有矛盾不调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拖延办理等问题。今年来,富宁县查处类似问题单位部门4个、党员干部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单位部门4个、党员干部6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被处理人员中,大部分为纪检监察干部。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下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重点紧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问责,坚持刀刃向内,防治灯下黑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治工作,对系统内出现的作风问题严查严惩、绝不手软。

“惩处不是目的,惩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对于工作作风问题,我们将立足于‘小'节,从‘大'处着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改进作风,高质高效推进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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