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细化监督内容,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富宁县纪委富宁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深化富宁县纪委富宁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明确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推动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激活派驻监督功能。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把开展学习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集中培训、分片自学、以案代训等方式,多维度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采取每周一讲、两周一课、每月一考及业务课堂等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200余人次,并重点针对派驻机构人员的执纪监督、案件办理设置培训。强化提升派驻机构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好的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加强工作引领,主动发挥作用。按照工作责任分工,督促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监督,紧盯“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和事,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注重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自觉监督驻在部门日常工作,经常谈心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监督约束干部行为;及时发现上报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确保监督“前哨站”作用发挥。2020年1到6月份,处置问题线索数20件,立案审查数7件,立案后处理人数7人。
(王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