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事例的责任主体是管委会,还是指挥部,还是开发公司?一定要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区分好责任主体,问题反馈才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报告的二级标题与内容不相符,标题总结提炼不够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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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日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四轮巡察报告审修的组办会商场景。为切实提高巡察报告质量,深入推进巡察基础年建设取得实效,县委巡察机构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把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作为巡察主业的“必修课”,常态化实施组办会商机制,着重对巡察报告进行“政治关”“画像关”“事实关”集体把关,着力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组办会商人员主要是由县委巡察办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等组成。会商重点围绕巡察报告是否紧扣“三个聚焦”、问题定性是否精准、事例支撑是否详实、语言运用是否准确等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针对报告中的重要观点、重要事例、问题线索等提出修改建议。经充分讨论后,会议当场进行修改,对意见分歧较大、问题支撑不足的,让巡察组再次“回炉”监督,确保查找的问题精、准、实。同时,从细节入手,对照报告撰写模板、公文格式要求,逐一查找文字、格式、语言和逻辑方面的问题,确保巡察报告撰写做到零差错。在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中,共组织开展9次组办会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6条,进一步核实问题4个,有力促进组办协作配合和巡情互通。
“组办会商恰如‘头脑风暴’,在多方的思维碰撞中,新的观点、新的论证、新的方向较易闪现,既可以弥补巡察组政策文件掌握不足,问题查找方向不准的问题,又为下步开展工作指引了方向,对提高巡察质效具有较大的助推作用。”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责作用,架好组办“联通桥”、建好信息“畅通路”,进一步优化提升组办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田景何)